中行固始县支行行长酒后猥亵暴打三女子,副县长袖手旁观当看客。4月9日下午,据闻涉事行长闵某已被撤职。(4月10日大河网)
那个有背景的“行长”被撤职了?看到这条新闻,笔者心里喜忧参半。喜的是天理昭昭,正义不灭;忧的却是仅仅就是撤职,没有后续处罚吗?人家闵行长可是有背景的,会不会是在民众面前虚晃一枪,来个明贬暗调?还有就是,那位副县长怎么就依旧当着他的“父母官”呢?难道因为他只是袖手旁观,而没有实际参与吗?
笔者不解了,闵行长猥亵暴打女子,是典型的流氓行为,而堂堂张副县长不但在一旁充当看客,而且在女子向他求救时,冷冷的说了一句:姑娘,别闹了,人家闵行长室有背景的。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听出两层意思:一是,闵行长势力太大,背景太深,我张某人惹不起;二是,姑娘,你还是从了人家吧。敢情这张副县长不仅仅是个看客,还是个帮凶。看出来了吧,这简直就是流氓团体的流氓行为,同样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怎么就跑得了张副县长呢?
也许笔者多虑了,可能是人家张副县长主动承认了错误,领导们就给了他个坦白从宽,继而宽大处理了呢。张副县长真的坦白了,因为人家闵行长有背景,人家就是靠着这背景才当上行长的,我惹不起啊。哎,谁叫人家是官,官官相护懂么?官字两张口,黑白由我说,懂么?可是笔者不懂,民众更是不懂。
一位银行行长,高文化,高素质的人;一位副县长,百姓的父母官,合起伙来就“光明正大”搞起了流氓行为,岂能不叫人愤慨?试问,是什么让他们如此大胆?是权力。不错,就是权力。张副县长那句话不就是赤裸裸的“权力威胁论”?但是,对不起,你用的是公权。这个权力是让你们为民谋福,为民求利的,而不是成为欺压民众的工具。
笔者明白,副县长政治修养高,全局观念重,不敢轻易得罪了闵行长,至于其中是否有利益勾结,不得而知。但作为“父母官”,作为男人,作为父亲,看到一位弱女子被这样欺凌,不仅袖手旁观,甚至助纣为虐,用“背景论”威胁受害者,试问,这样的“同志”还有何资格,还有何脸面觍颜作那堂堂正正的百姓父母官?这样的副县长又真的能为民众谋利益吗?
政府有其公信力,而政府官员得到民众信任则是其公信力的一个重要体现。这样的官员,让民众如何信任?对于这样的官员不处理,政府的公信力必然会削弱。但笔者相信,人间有正义,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权力必须退居二线,民众等着一个公道。(作者:罗时兵)
那句淡定的“别闹了”堪比曹操
吴宇森的《赤壁》中,面对小乔的以死相逼,曹操只握住小乔的手淡定地说了声“别闹”。我至今清楚记得,这俩字在影院引爆的哄堂大笑―――“笑果”堪比编剧杜撰的关二爷那句“你过时了!”
但在看了这两天的新闻后,我对这话的感受,不自然地丰富了起来。这种变化来自这样一条新闻:有网帖称,中国银行固始县支行行长闵志涛醉酒后,对同桌吃饭的女子进行调戏猥亵,遭拒后动手打人,在场的固始县副县长张某面对受害女子的求救,不光无动于衷,还很淡定地说了句“姑娘,别闹了,闵行长是有背景的”。
正是这句同样淡定的“姑娘,别闹”,让我开始琢磨曹操那句“别闹”的深层意味,并联系实际,据此一鳞半爪,试着勾连出权力运作的“前世今生”―――权力的特性是相通的,古往今来它是如何影响掌权者心态,以及行政、法治和社会生态的?
当然,此事激起舆论风暴之后,河南固始县纪委称已着手调查此事,中行信阳分行透露闵志涛已被撤职。和以往一样,我们看到这类故事的开头,就能大致猜到故事的结尾。只要事情闹大了,当事人是很难继续像事发前一样飞扬跋扈逍遥快活的。至于舆论平息,风声不紧之后,他会不会“带病复出”,那就是续集的故事了。但我以为,外界舆论监督会时刻紧盯着相关部门的调查进展,偏袒护短等不智之举最好少来,免得显眼,把事儿弄得越来越大,最后就不好收拾了。这个道理相信当地有司还是懂的,就不劳我们饶舌了。
但是这个事情,却又有一些不同以往的地方值得说道说道。那就是涉事的另一位主角说漏了嘴,无意中抢了男一号的戏,从“友情客串”变为“联袂主演”了。说到这,各位自然知道接下来该闪亮登场的,就是目睹行长猥亵事件全过程的重要目击证人,那位看似低调的张副县长了。他的一句“别闹”,则言简意赅传神地勾勒出当地权力系统“不为人知”的一面。
“姑娘,别闹了,闵行长是有背景的”这话的潜台词极为丰富。根据这十来个字,就能见微知著,窥一斑而知全豹,体察到一些平时我们习焉不察的东西。最直接的是,当然是和曹操那句“别闹”一样淡定的权力心态。被个体最珍视的生命和贞节,在人家眼里完全不值一提,你的拼命抗争竟被视为“闹”,而淡定的语气更像是斥责你“无理取闹”。
曹操的淡定还可以理解,毕竟人家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睥睨天下舍我其谁的一世枭雄,但一个现代社会的行政长官竟也如此,哪还有半点行政伦理?他的淡定证明他骨子里和曹操的权力意识是一样的,还是传统那套生杀予夺操之于手的权力狂妄。我们怎能指望这种官员,为人民有尊严而幸福的生活而努力?
更致命的是,“别闹”后面的补充解释“闵行长是有背景的”。至此,已经是赤裸裸“权势通吃”的无耻宣示了。只此一句“有背景”,一句顶一万句。任何社会伦理规章法纪,在“有背景”面前化于无形。有背景,你可以公然猥亵民女发泄过剩荷尔蒙,而且有权力默契地为你编织起保护网。但是,法治社会,又怎能容忍“背景”凌驾法律的胡闹呢!面对被权力欲火炙烤得上蹿下跳的宵小们,是否也该有公正威严的法律出面给它败败火,当头棒喝一声:“别闹了!”(华商报 邱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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