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襄汾县“9.8”尾矿溃坝重大责任事故造成254人死亡,分管安全工作的张建民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张建民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张建民同志任青海省副省长。
张建民,河北滦县人,1964年9月生,太原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曾任煤炭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副所长、所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太原煤炭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山西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山西省政府秘书长,2008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2008年9月,因对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免职。
据了解,《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有关规定:(因受到问责)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目前,张建民免职已近一年半时间。有关部门介绍,张建民在溃坝事故发生后,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和总结教训,正确对待组织决定。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10年1月底,中央同意张建民提名为青海省副省长人选。今天下午召开的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建民同志为青海省副省长。
被免职问题官员该不该复出?
近两年媒体报道的关于问责官员复出新闻,仔细观察会发现有些官员在被免职或受处后很快就复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这种关注大多是包含着质疑,正如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所说:“目前很多官员都是悄然复出,对公众欠缺一个应有的说明。因此,往往令公众对之前的问责产生质疑。”这些官员的复出是媒体向社会公布的,反而引起了群众的反感。
“官员复出容易引起人们的争议,主要是人们对官员复出的原因、条件和程序不清楚。”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干部选拔任用体制尚待完善;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存在着官官相护现象,对于失职的领导干部象征性进行责任追究,为了平息群众的不满情绪,要么让其‘冷却’一段时间,然后官复原职,要么异地做官或者平调到其他重要岗位。群众对这些做法十分不满。”
再一个问题是,这些官员到底该不该复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成福认为:“官员能否复出,这关键取决于他犯的是什么错,如果官员仅是道义上负有责任,那么引咎辞职后可能被重新任用。比如,在某个庞大的组织体系中出了事情,主要责任不在于一把手,官员引咎辞职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责任。而中央看到他的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这个人还是可能被重新任用。”
有些市民则说:“官员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有犯错误的可能。对敢于在道义上承担责任或偶然犯下错误的官员,应给他一个复出的机会。关键是复出这个过程要让老百姓能够看明白。”
问责官员复出问题是非与否,不能单一下结论,但是透明度的问题在此显得特别重要,制度和政策要透明,要公开,要努力向“阳光政府”靠近,建立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综合
襄汾溃坝事故 山西两领导丢职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254人死亡,35人受伤。这起特别重大事故是当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也是近四十多年来尾矿库溃坝最严重的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由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省长张建民对溃坝事故负有领导责任,9月14日,山西省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免去孟学农山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同意其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张建民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综合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