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张军回答网友提问时称,普通老百姓生活中发生一些矛盾很正常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不要敢于打官司。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感情。张军称,希望老百姓能不打官司都不要打官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的一个表征。(3月12日 长江网)
“希望老百姓能不打官司都不要打官司”,是一个美好愿望,社会现状果真这样,值得庆幸,因为,这意味着社会矛盾少了,甚至几乎没有了。但,就目前而言,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笔者担心,过犹不及,鼓吹“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不要敢于打官司”,值得商榷。
笔者承认,张军的个人主观愿望是好的,希望人与人之间友好交往,和睦相处。毕竟人的一生并不长,多者八、九十年,少者五、六十年,相识相遇相交都是一种缘份,相互之间要珍惜,遇事要相互谦让,有困难要互帮互助,遇到利益要少些争执和纷争,多些礼让,共筑社会和谐。这是人们共同的愿望,也是社会和谐的需要。
但是,张军这一美好愿望会不会被少数地方法官曲解,扛着张军个人的美好愿望作为司法的依据,对当事人的法律求助进行搪塞推诿,不予受理,导致某些当事人司法求助状告无门,内心期望的公平正义可望而不可即,或者惰性使然赖病发作,不顾当事人渴望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的强烈要求,对当事人的司法求助简单草率调和,或者被潜规则所左右,以张军个人的观点和愿望为挡箭牌,对当事人的司法求助和稀泥,显然是个大问题。
近年来,司法腐败已经成顽疾,司法不公已成众矢之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吃了被告吃原告”……司法权几成某些法官和律师“发财”的大好机会,法律遭到了贱踏,司法的权威性正被懂法和执法的人一点一点糟蹋,司法的公正性正被腐败一点一点的吞噬,司法的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司法的形象一落千丈,司法公平正义大厦岌岌可危。
有人惹上官司了,担心的不是自己有没有道理、有没有证据、合不合法律,而是对司法的公正性忧心忡忡,四处打电话,到处求人,迫不及待的找门子,走夜路。或请客吃饭,或送物送钱,有的甚至不惜以肉弹进攻……诉诸法律的纠纷,幕后对法官和司法权的争夺为何如此激烈?一句话:人们对司法的公信力和公正性十分怀疑和担忧,活怕自己输在后台、人脉、关系上,输在不懂潜规则上,输在幕后,输在司法不公,输在不讲良心的人手上,所以宁愿破财。
公平正义是社会的基石,是和谐人际关系的根本保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连最起码的社会公平正义都得不到,还奢谈什么社会“和谐”?!在笔者看来,如若“尽量不要打官司”的观点四散开来,并经常被某些法官广泛应用,当事人所得到的“和谐”肯定是虚假的,是建立在不公平之上的伪和谐,相反,这种“和谐”掩盖了社会矛盾,令当事人受到不公正待遇,委屈了当事人,甚至可能留下后贵症,留下社会隐患。因此,这种所谓的“和谐”于社会无益,不要也罢。(作者:王捷)
“打官司”是无奈而不是喜好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百姓而言,无论是邻里纠纷还是其他矛盾,“闹上法庭”恐怕都是最后无奈的选择。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轻易地去“打官司”。问题是,现实中我们有没有先把“少打官司”的前提培育好?
很多情况下,抱着“法律万能主义”心态的恰恰是政府工作人员而非普通百姓,在一些政府部门“懒得调解”的心态下,他们答复百姓最常用的方式便是“这些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的途径谁不知道,如果决定打官司了还向相关部门投诉干吗?由此可以看出,很多“小官司”并不是百姓造成的,正是因为一些负责调解矛盾的政府部门不作为,才把一些邻里小矛盾转移到了法庭上。
所以,作为一介百姓,我们应该感谢张副院长“少打官司”的劝告。遗憾的是,这劝告似乎不应该对普通百姓讲,而是应该对那些有着调解责任和能力的相关政府部门讲。毕竟,打官司对小老百姓而言,它是一种无奈,而不是喜好。(西安日报 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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