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提出,全国城乡将按照同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抛弃现行的“四比一”制。宪政学者说,这可能是中国打破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的又一新起点,接下来的挑战之一是如何抵御顽固农村地方势力对“同票同权”原则的侵蚀。
正在召开的中国全国人大开始审议选举法修正案。修正案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实际人口数量,按照每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量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即实现“同票同权”。
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教授许志永对说:“从总的方向来说是一个进步,因为原来的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当选代表的比例不一样,明显的是一种歧视。长期以来,中国选举法所依据的农村和人口比例基本上属于主观想象。”
中国选举法先后修正五次。1953年选举法规定,各省按照每80万人选举一名代表,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级市则每10万人选举一名代表;1995年修改的选举法提出,全国城乡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确定为四比一。
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夏业良接受采访时说,要高度关注“同票同权”原则在中国农村的实际实施,因为那里是传统地方势力盘根错节的地方,没有长期的宣导,农村人口中的同票同权可能流于形式。
他说:“我觉得从形式上讲是进了一步,这是可以肯定的。从实质和结果上来看,选票在基层有可能还是被村长、村领导以及乡镇一级领导控制,这种可能性还是非常大。”
夏业良特别谈到中国农村一些地方存在的黑社会势力。他说:“除了农村基层政权以外,还有黑恶势力可能干预和操纵选票的实际有效性。过去在农村搞乡镇选举,村民选举时就出现过贿选的情况。还有通过黑恶势力的威胁,口头恐吓以及带有暴力恐吓,使得投票结果大打折扣。所以,即便有了形式上的进步,也不能觉得这方面今后会有很大的实质进展。”
夏业良教授说,因此说,重要的问题还是教育农民,不过,官方可能并不认同他所说的教育。他说:
“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进一步扩大老百姓的知情权。另外,要接受一定的启蒙教育以及基本理念的常识普及,这样的工作需要知识分子,包括城市里面的志愿者,以及通过网络和其他正常途径来介入。我估计,这样的普及和启蒙过程可能会受到官方的干扰。”
报导显示,新的选举法修改草案目前提出的“同票同权”原则似乎也是有例外。新华社说,选举法修改草案同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言外之意,人大代表的人数并不能保证处处都能严格按照人口比例。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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