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9时30分,曾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和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及其妻子周晓亚被送上法庭。 2月2日,重庆“打黑大审判”进入黑恶势力“保护伞”审判阶段,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
文强一案的公开庭审进入第三日,检方举证阶段结束,今日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昨日的质证中,文强的3094余万元巨额身家底细在庭上悉数曝光,但一家三口能对家财说清来源的收入仅有406余万元。在此前的庭审中屡屡指自己不记得收了多少笔钱的文强,昨日面对检方对其工资收入等计算显得锱铢必较,甚至突然记起自己当初办大盗张君案时,有高额奖金还未被计入,当庭申请提交书面记录。
文强有多少“”:戴11万元劳力士上班
公诉方出具的材料显示,文强家中被查扣大量贵重物品,琳琅满目,堪称一个奢侈品博物馆,估价高达547万。
文强位于海棠晓月的家中有名酒181瓶,价值53万余元;金银首饰56件,价值12万余元;手表 24块,价值53万余元,另外,还从转移到他处查获一块价值为11万元的劳力士名表,当初,文强曾大摇大摆地佩戴着这块劳力士去办公。工艺品36件,价值 20万余元;文物9件,价值387万余元;字画69幅,价值20万余元。
除了这些直接查扣的钱物,文强家还有21个银行帐户,上面有存款90万余元,另外还花费了238万元购买了四份保险,并投资了10余万元在股票市场。
此外,文强妻子周晓亚还有155万元的外债,文强的弟媳谢才萍就先后找她借了50万元。除了放贷,周晓亚参与包括护坡工程、开办工厂等七项投资,总计为308万元。
原来我有这么多房产
文强家最多的还是房子。检方举证称,文强家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16套。其中,有低价购买的两套重庆市公安局福利房、1套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的集资房,也有在“海棠晓月”花费124万余元购买的两套商品房。
不过,这些还不包括周晓亚投资没到手的商品房。2002年至2003年间,文强妻子周晓亚经周红梅介绍,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解放碑的一套房,结果房子没有建成,订金未收回。2004年,她还又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这家公司开发的另一个大厦,结果也成了烂尾楼,订金同样没能收回。
备受关注的房产是在武隆县仙女山的别墅,据周晓亚称,她也是找当地干部花费50万元购得土地,和周红梅一人建了一栋,周晓亚家的花费总计达160余万元。这些房产和购房价钱,都来自从蓄水池中起获的周晓亚笔记本上记载。
当检方提及他有16处房产时,文强很是诧异,似乎才知道自己竟有那么多房产,一脸的不确定。
1062万来源不明
那么,文强一家合法收入到底有多少呢?公诉方也仔细盘算了一下。
首先是文强夫妇的工资、奖金。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1992年至 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文强的工资收入是21万余元,加上奖金、津补,一共有47万余元。而这方面,周晓亚的工资、退休金等,统计下来有34万多元。
其次是文强一家的存款利息、股票收益以及借款利息方面。相关证据显示,文强一家的存款利息收入是 5000元;三个户头的股票收益是15万余元,借贷利息收入有11.5万元。
文强家中可以说明来源的贵重物品,包括酒、金银珠宝等在内,价值一共是16万余元。
经营出租车也是文强家合法的收入来源,6年经营下来,加上后来把出租车卖掉,文强家收入54万余元;加上4套房子出租的16万余元的收入,仔细算下来,文强一家这些年也没少赚钱。
公诉方解释,加上文强一家在调往重庆之前的积蓄、出国公派的节余等,文强能够说明来源只有406万余元,1062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文强没法说出来源。
千万现金被匆忙转移
此前文强在鱼塘里藏钱的传闻终获检方证据证实,不过不是鱼塘,而是亲戚楼顶的蓄水池。检方举证称,根据查扣清单,共从蓄水池中起获人民币110余万、港币113万余元、美元57万元以及少量欧元和澳元。
周晓亚的弟弟供述,自2005年起,姐姐周晓亚就将部分现金交给其保管。在案发后,他又将钱再次转移到曾的远房亲戚郑某家中,藏在郑家楼顶的蓄水池里。
文强还让其属下帮助转移财产。同为被告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就代为保管了311万元。
文家家产明细表
一、检方统计3094万元来源:
现金:665万元
存款、保险、股票:342万元
转移款和放贷款:510万元
对外投资:307万元 (包括房地产,炒股,经营网吧,承包公路工程和焦化厂等等)
房产:价值470万元。(共计15处,商品房8处,自建房7处。)
利用职务之便扣押物品:240万元 (包括工艺品、字画、佛头、金银首饰、酒、茶)
家中收受物品:价值560万(包括酒181瓶,金银首饰56项,手表24只,工艺品36件,文物9 件等)
二、检方指控文强犯罪所得:1625万余元
收受罗燕人民币10万元
收受曾维才人民币5万元、美元10万、港币6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收受陈万清人民币77万元、美元10万、港币1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69万余元。
收受陈武林人民币15万元。
收受周奇金美元31万,折合人民币256.58余元。
收受罗力人民币40万元。
收受重庆柏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一套,价值19万余元。
收受李一鸿通过黄代强所送象牙工艺品一件,价值人民币8万元。
收受濮家华人民币5万元。
收受周红梅等人人民币162.5万元。
收受谢岗人民币12.6万元
收受赵利明人民币27万元,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万余元。
收受李大江人民币4.9万元。
收受周红卫人民币177万元。
收受黄代强人民币8.3万元,OMEGA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1.2万元。
收受汪道寿人民币14.5万元,石佛头一个,价值人民币1万元。
收受陈涛人民币46.5万元。
收受徐强人民币37万元。
收受杜光德人民币20万元。
收受岳宁人民币2万元、港币18万元,美元0.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2万余元。
收受王小军人民币24万元、港币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32万余元。
收受龚刚模人民币3万元。
收受马当人民币1万元。
收受王天伦人民币20万元。
三、检方统计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余元
(一)家庭收入:
(1)1992 年调入重庆市公安系统前:文强个人存款人民币35万元,周晓亚个人存款人民币2万元,美金2万元。
(2)1992年-2009年间:
文强――工资收入人民币21万余元、工资补贴收入47万余元。
破案奖金人民币30万元、出差补助人民币10万余元、公派出国节余5000美金。
周晓亚――工资奖金及退休金收入34万余元。
投资儿子文伽昊开网吧费用23万元。
文伽昊――无工作,无收入。
(二)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5000余元、股票账户收入15.77万元、放贷利息11.5万元。
(三)家中别人赠送贵重物品价值 16万余元。
(四)房产租金及出租车公司经营收入共计72万余元。
(五)家庭亲戚红包等收入78万元。
(六)购房款20万元。
四、检方指控文强不能说明来源财产:1062万余元。
据《广州日报》
文家“开销”多大:17年花掉了两百多万
根据检察机关的盘算,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17年来,文强一家的家庭支出是 217万余元。
这笔支出包括日常消费支出33万余元,公诉方解释,因为无从统计文强一家三口在这期间的消费支出,因此按照相关规定,依据重庆市市民的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性支出来核算。三口人,一共33万。
文强儿子出国留学支出。2001年,文强的儿子文伽昊赴加拿大留学,按照文强妻子周晓亚的供述,一共花了8万元。
3套房子装修支出。依照周晓亚等人的供述,1998年,文强一家装修了一套房子,包括置办家具、家电等,一共花掉了36万左右;2005年,又花掉了 7000元,简单装修另外一套房子;其后,当拿到另外一套房子后,除了豪装之外,加上买家具、家电,周晓亚大方投入了100万。
购买轿车支出。2001年时,周晓亚买了一辆别克轿车,花了24万,这辆车主要给其弟弟开,用来送她上下班;2006年,周晓亚又花10万元,买了一辆雪铁龙。
“嫖娼”支出12万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公诉人出具了一份文强的庭前供述显示,在盘算家中的支出时,文强嫖娼竟然支出了12万。公诉人话音刚落,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之声。
被告席上,文强随即举手示意,表示有话要说。“不能说是嫖娼,”文强表示,他不否认这是他曾经对侦查机关说的,但解释道,这是涉及还没开庭的他涉嫌强奸罪的部分,不能定义为“嫖娼”。此前,公诉机关起诉2007年,文强曾在酒后强行与一名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这笔钱是给了这名女大学生了,却被侦办人员定性为“嫖娼支出”。
但在前日文强的庭审中,检方出具了相关文强常去娱乐场所老总的供述,文强在这些场所消费基本上都是随行人员买单或者干脆免单。白宫夜总会的老总岳宁便供称,给文强免单过10多次,每次消费都是四五千元左右。联系到此前公诉方出示的相关证据:有多位小姐称:和文强发生不正当关系之后,文强每次出手都很大方。有媒体同行据此开玩笑表示:“小费都给了12万,收起钱来不眨眼的文强还真大方。”
老婆偷偷转移家财
检方昨日出示的相关证据显示,文强这对夫妻在多年前便已貌合神离。文强的妻子周晓亚更是在6年前便开始转移家财,以防哪天和文强离婚后人财两空。
2006年,周晓亚拿40万元给弟弟周泽新,让其代为保管;2007年11月,周晓亚又拿出50万元,让弟弟拿去放点高利贷;2009年,她再次拿出50万给弟弟,以其名义购买信托投资。
周晓亚的供述解释了她的动机。据周在专案组的交代,早在多年前,她就知道文强在外面有了女人,因此夫妇俩感情名存实亡。她知道文强有大量的钱财并未交给她,担心哪天和文强离婚后分不到多少,人财两空。从2004年起她就陆续将大量人民币、美元、港币、欧元、澳元等资产分批交给弟弟保管。
除了现金之外,周晓亚还背着文强花12万余元以表弟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对此,文强均不知情。
张叶 绘
>>文强回应
突然想起张君案的高额奖金
在对文强合法收入进行举证时,公诉机关称,文强1992年从巴南调到重庆市仅身揣35万现金,这笔现金他的妻子周晓亚并不知道,是文强的“私房钱”。而且,文强把这些钱都“藏”在了办公室里。然而,当时周晓亚称,她来重庆的时候存款只有2万元。
检方指,从1992年至2009年间,文家总收入折合人民币175万余元,即使加上银行存款利息、股票收入和放贷利息、家中其他来源的贵重物品、房产以及周晓亚经营公司所得等折算价值,文家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也不过折合人民币406万余元,这和 3000余万元的家底实在差额巨大。
由于这些数字关系到不明财产来源罪的认定,一直称自己记性不好的文强此时可谓锱铢必较,他不断辩解自己的工资卡除了交通银行卡之外还有光大银行卡,并把进账算到了极致――在庭上他突然提出自己在破获张君案时领到了一笔奖金,“我今天中午才想到,类似的大案破获后我都能领到一些奖金,这是我的失误。”甚至,他还突然想起了自己发表论文的稿费。
将列清单说明贵重物品来源
对于公诉方计算出来的雄厚家产,文强不怎么认账。他当庭表示,检方对在他家扣押的贵重物品估价过高。其辩护律师向法官提出要求,鉴于文强记忆模糊,应让其仔细回忆并列出这些贵重物品的来源,以期将其计算在“合法家产”之内。审判长当庭允许。
和此前一样,文强对那幅估价达364万的青绿山水画相当不满,认为检方的估价过高。检方回应到,在文强家中查获了3件唐卡,本来鉴定机构鉴定价值为31万元,但文强自称每件仅花费一两千元,考虑到有可能是低价购得的高价格物品,也可能是购买后实现升值,因而按购买时候的价值计算。
文强还辩称,自己有收藏名酒的习惯,到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之前,就搜集了几百瓶酒。他记得有相当一部分五粮液上世纪80年代他就有了,但这些五粮液、茅台和洋酒却都是按现在的价格来计算的。10年前茅台才几十上百块钱,现在都1000多块了,这样计算对他不公平。他认为,鉴定价值应该以他人送出或自己购买的时候为基准时间。
文强辩称,别人送给他酒时,都是一箱一箱送的,但专案组拿照片让他辨认是谁送的时,拿来的却是一瓶一瓶酒的照片。相同品牌的酒当然都是相同的,这让他如何辨认得出是谁送的?
对于16 处房产,文强则矢口否认拥有其中的大部分,“我只知道公安局的福利分房,其他的房子我都不知道在哪儿。”文强在法庭上辩称,当初是警方拿到房子的照片让他辨认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在很多地方有房产。
谷岳飞 晶报 广日
>>澄清误传
案发时文强儿子不在国外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被双规后气焰嚣张,拒不交待,后来得知其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回国了,态度才发生 180度大转变。昨天检方提供的文强儿子文伽昊(原名文国周)出入境资料表明,文伽昊是于2001年2月12日从首都机场到加拿大留学的,但因在国外不习惯,在加拿大“留学”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回来了,留学期间花了8万元。后来文伽昊还在重庆开网吧,但没赚到钱。这表明,文强被双规时,文强的儿子并不在国外。
蓄水池里找到的赃款没有2000万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的老婆曾带领专案组人员到一处赃款窝藏点――位于机场高速公路边的一个深水鱼塘,在鱼塘的淤泥里花了两天工夫捞起一大捆用油纸层层包好的钱。当时消息称,挖出来的赃款近2000万。
昨天检方出示的证据表明,被转移的钱款藏在周晓亚弟弟的远房亲戚曾家英家4楼楼顶蓄水池的一个背包中,钱款共计人民币115万元、港币57万元、欧元1万多元和澳元0.58万元,远没有2000万那么多。
仙女山别墅不值3000万
过去媒体盛传,文强在武隆仙女山上的“双子别墅”,占地近20亩。环境优美、装修奢华,甚至有刘备永安宫的石碑“镇宅”,估计不低于3000万元。昨日的庭审,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仙女山“双子别墅”并非文强一个人的,而是文强的老婆周晓亚和她的好友周红梅各自出资兴建,每人一套,占地为14亩,买地花了 50万元,建房花费为153.896万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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