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一篇题为《记者紧急呼救:我拒收了大理市政府送的红包和熊胆后,反遭威胁,该怎么办?》的帖子在天涯社区、大旗社区等主流论坛上广泛流传,发帖者自称是《中华建筑报》社驻云南记者站负责人李坤,在对“大理景区洱海公园里建豪华别墅”一事进行独立调查的过程中,受到当地政府的阻挠。
该帖子称,1月20日前后,自称是大理官员的人在茶室找到李坤,掏出一个装有相当数量现金的红包硬塞给他,被李坤强行拒绝;随后,该官员又拉住企图离开的李坤,说要送一个野生熊的熊胆给李,“价值三万以上”,李更加惶急,赶紧逃走。
此外,发帖者还称,大理市政府官员随后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一位副部长告状,说李坤敲诈大理市政府,威胁对方如果不给钱就曝光。为了核实情况,该报社派了一名领导前往大理协助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大理市副市长聂庆对该报社的两位记者表示,大理市政府对付记者“很有经验”,“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红的不行就来黑的”。还举例说,以前“焦点访谈”的记者,也被他们“几千元就搞定了”。
2月1日,为了核实这个帖子的真实性,《环球时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李坤:帖子是我发的,现在压力很大
2月1日上午,《环球时报》记者拨打了帖子上留下的李坤的固定电话号码,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记者拨打了《中华建筑报》的总机,从该报社的通联部门拿到李坤的手机号码。
手机接通之后,李坤表示,他现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近期多次接到恐吓电话。他随时担心自己受到打击报复,已经不敢去办公室上班,因此办公电话无法接通。
对于论坛中的帖子,李坤承认是他发的,并且保证帖子所言全部属实。
李坤还透露说,当年主管大理园林规则的某领导已经被纪检部门双规,疑与该项目的违规操作有关。对于这些事实,李坤表示,也有大量的律师证据可以佐证。
李坤说,大理市的相关部门试图阻止他对此事进行报道,多次约他吃饭均被他拒绝。后来,李坤在与报社同事、云南记者站办公室主任肖某在茶室喝茶时,被自称是宣传部门的人找到,对方企图赠其红包被拒绝。然后,该人又要送“野生熊胆”给李,李再次拒绝,后与肖某一起离开茶室。对于这些事实,李坤表示,肖某可以做证。
此外,据李坤介绍,1月28日,他与前往大理调查此事的报社领导汪某一起,前去采访大理副市长聂庆。当着两位记者,以及在场的大理市委宣传部长、市规划局相关领导的面,聂庆说了帖子中提到的那些“对付记者很有经验”的话。对于这部分事实,李坤说,当时聂庆不允许两位记者做笔录,也不允许录音,否则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同时,李坤说,其同事汪某一直在场,可以做证。
李坤同事:帖子内容基本属实
根据李坤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首先采访了该报社云南记者站办公室主任肖某。肖某表示,当时他和李坤在茶室喝茶,一个自称是当地外宣部门的人找到他们,要求停止对“大理景区洱海公园里建豪华别墅”进行调查,二人对此表示拒绝,之后肖某去前台买单,二人准备离开。至于期间是否发生拒收红包的事情,肖某表示,当时他在前台买单,因此不太清楚。但是,肖某确实看到该人拉住李坤不让他离开茶室,并且允诺说,有人很快就会把野生的熊胆送到茶室。肖某说,二人听到之后随即离开,没有等在茶室收熊胆。
对于李坤提到的另一证人汪某,记者通过《中华建筑报》社与他取得了联系。汪某同样表示,李坤帖子所言基本属实。
汪某表示,他主要负责报社西南地区的工作。报社领导曾派他前往大理,调查李坤是否存在对大理市政府的敲诈行为。到达大理之后,汪某和李坤费尽周折,采访到了副市长聂庆,聂庆所言正如李坤帖子中描述的那样。
“云南去年就出现过官员的雷人语录(躲猫猫),想不到今年很快又要出现了。”汪某调侃道。
为了进一步核实李坤所言事实,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华建筑报》副总编辑张玮,张玮表示,由于自己没有亲自在场,所以这些事实无法确认。但同时,张玮又说,大理市相关部门确实给报社总部打过电话,指控李坤敲诈。为了核实情况,报社派了汪某前去调查。
此外,张玮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大理市宣传部门的领导曾经给他打过电话,表扬李坤“很懂事”,不仅不收红包,也不收任何“土特产”。
张玮说,此后大理市外宣办的相关人员又打电话给报社,对于李坤在帖子中所言的事实予以否认。
大理市委宣传部:帖子所言与事实不符
2月1日下午,记者致电大理市委宣传部,一位自称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看到了帖子的相关内容,帖子里面讲的“不是事实”。
该工作人员称,李坤的所作所为纯属其个人行为,帖子中提到的“拒收红包、熊胆”一事是没有根据的。记者这样胡说乱说,是不合常理的,很无聊。
对于副市长聂庆是否说过“对待记者很有经验”之类的话,该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自己并不在场,所以无法核实,但是从常理来推,领导是不可能说这样的话的。“你自己也能推断出来”,他告诉记者。
该工作人员认为,发这种帖子是个别记者的行为,有炒作自己的嫌疑,作为媒体,不必对于这种不可信的事情进行炒作。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说,这事已经引起大理市委的重视,已经汇集材料上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协助调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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