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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书记,让你受委屈了

www.sinoca.com 2010-01-28  加拿大华人网


  邱伙胜,广东增城人,生于1950年9月,学历大专。1998年2月增城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案发前系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分管政法部门和农业工作。

  继广东省盐务局原局长沈志强“一贪为红颜”之后,原广东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邱伙胜也身陷“情妇门”。据称因情妇韩某花招层出不穷,邱伙胜被迫大举“借钱”。数名行贿人在证词上都提到,邱伙胜在要钱时泪流满面,说如果没有钱就会“家破人亡”或者“两公婆要一起跳楼”。(1月28日广州日报)

  要不是新闻曝光,还真不知道我们敬爱的邱书记在受贿时竟忍受着如此巨大的委屈。看到这个新闻我禁不住落泪了,邱书记实在太不容易了,连养个情人都这么困难。

  试想,一个年届六旬的老人,而且还是堂堂的增城市人大副主任和党组副书记,居然要低声下气眼含热泪地向别人讨点钱来养活情妇,我完全能够想象邱书记一把鼻涕一把泪伤心欲绝的感人场面,这得需要多厚的脸皮和多大的勇气啊。邱书记啊,你太委屈了,这贪污受贿怪不得你,只怪那情妇太狡猾太狠毒。

  如果没有情妇在后面死缠烂打,想必你老人家肯定会成为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起码不会干出贪污受贿的丑事吧。不过让我纳闷的是,既然情妇把你逼成了这副模样,那你当初又何必找情妇呢?难不成也是别人逼着你找的?把贪污受贿原因归结于情妇所逼,而且还给自己的行为赋予了“含泪受贿”这样浓重的悲剧色彩,邱书记你的才能太让人佩服了,同样是养情妇,哪是沈志强能比得了的。

  但是你错了,大灰狼披着再美丽的外衣,吃羊的本质是变不了的。你堂堂一个领导干部,连那点原始的欲望冲动都管不住,还何谈委屈啊。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你难道不知道养情妇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吗?你以为养情妇是空手套白狼啊。情妇盯上你不是因为你帅,也不是因为对你一见倾心意乱情迷,人家看上的只是你手中的权力,可以换成实实在在好处的公权力。(丁炜 今日早报)

  你的悲情我永远不懂

  没有做过调查,不知道其他贪官在索贿的时候是怎样一种表情,但像邱伙胜这种在索贿时泪流满面的应该绝无仅有。印象中只有那些在街上讨钱的残疾人流浪汉才会摆出这样一副令人肝肠寸断的pose来的,殊不料以邱书记 (邱伙胜索贿时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地位之尊,竟然也会作此可怜相。看来是真到了“伤心处”了。

  但是,对于邱大人的悲情苦楚,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什么“家破人亡”,什么“两公婆要一起跳楼”,至于那么严重吗?你那韩姓情妇再怎么强悍,也不过是一弱女子,能有多大的能量,以至于让你“家破人亡”?莫非韩情妇是一黑社会的女老大?

  退一步讲,就算韩情妇确实足够剽悍泼辣,抓住了邱伙胜的命门,逼迫邱伙胜不得不到处给她搞钱。可是,韩情妇是不是一定会剽悍到让邱伙胜 “家破人亡”的程度呢?我看未必,毕竟韩情妇还要靠邱伙胜提供真金白银来享乐。因此,邱伙胜是不是自我放大了韩情妇的能量呢?这只能说邱伙胜的心理素质也太差了。

  再退一步讲,就算韩情妇确实剽悍到让邱伙胜“家破人亡”的程度,那邱伙胜是不是就一定要到处泪流满面地找人“借钱”呢?也未必。邱伙胜身为政法委书记,应该知道,自己找情妇固然不光彩,充其量不过是个人作风问题,而一旦含泪索贿了,那就是违反了党纪国法,是要受法律严惩的。而韩情妇如果真的把自己逼到“家破人亡”的地步,那还不如在向组织坦承作风问题之后,利用法律制裁韩情妇。邱伙胜自己属于违纪,而韩情妇则是犯法。自己违纪大不了接受纪律处分,至多官位不保;而如果在情妇的逼迫下索贿了(不论是含笑索贿还是含泪索贿),那就是犯法,一旦事发那就是身陷囹圄。两相权衡,他邱伙胜难道参透不开?

  因此,笔者大胆猜测,邱伙胜的含泪索贿,也许带有表演的成分,甚至与街上那些含泪讨钱的乞丐没有什么本质不同。而所谓情妇逼迫,也许是一种借口,甚至是一种“女人是祸水”的变相措辞。如果不是这样,那笔者可就永远搞不懂了。(辛木 华商报)

  我们只有一把鼻涕一把泪反腐了

  “含泪受贿为情人”——看看我们的官员多么可怜,何等委屈!既想风流快活,又要道貌岸然;既想外面彩旗飘飘,又想家中红旗不倒;虽然权力巨大,却是银子不多。怎么办呢?只有动用权力了!可是,毕竟是有头有脸的人,毕竟曾经多次在主席台上给人讲过廉洁、反腐的问题,怎么能直截了当地伸手向别人要呢?这太让人难为情啦。不如索性假装可怜吧。怎样装呢?数名行贿人在证词上都提到,邱伙胜在要钱时泪流满面,说如果没有钱就会“家破人亡”或者“两公婆要一起跳楼”。你想,一位过去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而今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居然沦落到如此可怜的境地,怎能见死不救呢?领导也太不容易了!连养个情人都这么难,人民群众应该多多关心这些官员,让他们今后再受贿时不再含泪才是。不然的话,多给党丢人哪!像我等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的,丢不丢人无所谓,别说流泪索贿了,你就是流血乃至大出血也没人理你啊!所以,任何时候都是官民有别。你看人家,不愧是高级领导干部,这一扮可怜,一伸手,立马产生效益——100多万到手了。如果不是他一朝不慎,东窗事发,有谁能够想到,这位被逼无奈而流泪受贿的可怜虫,原来是个高官显贵?

  不过,如此显赫的达官贵人,居然拜倒在一个女人的石榴裙下,且被逼得四处向人流泪索贿,又足见这个姓韩的女人手段是何等了得!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她又是如何使用手段的?请看邱伙胜在庭上的供述——

  “她在朋友那里拿到了我的电话,就不停地打,我一接就挂断。”如此“骚扰”后,韩某终于约了邱伙胜见面,随后两人就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持续时间为5个月。5个月来,韩某开始一次次向邱伙胜要钱,第一次要30万,邱伙胜给了23万;第二次是因为怀孕了,想到国外去生孩子,她要了50万,邱伙胜满足了她;第三次又要50万,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邱伙胜给了她25万。

  我在想,她要是这么一直要下去,当过政法委书记的邱伙胜,没准会像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那样,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索性用炸药炸死这位欲豁难填的情妇。要知道,当权力不受约束的时候,随时都会变成一只疯狂的怪兽!邱伙胜没有这样做,并不能证明他心慈手软,也许是还没来得及动手,就东窗事发了吧。

  在法庭,邱伙胜说,他沦落到如此地步,全因被情妇韩某勒索。就像是说,我强奸你,是因为你太漂亮!如果你不漂亮,人家会强奸你吗?一句话,女人是祸水,而他邱伙胜似乎是一个无辜的孩子,不该承担任何责任。他含泪索贿,那么,就让我们含泪反腐吧。(青雁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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