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 人民网资料图 郑少东、黄光裕和连超利益链 中纪委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亲属也收受了他人的巨额钱款,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月27日《长江日报》)
检视郑少东违法乱纪的事例,不难发现,“另案处理”是其高招之一。2002年,广东省江门市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地下钱庄洗钱案,但钱庄的主要出资人连卓钊被标明“另案处理”,最终未受到司法审判,顺利回到香港。因郑少东出面干涉,令江门市司法部门放弃了对连卓钊的审查和起诉。
类似的“另案处理”,在很多地方正逐渐成为某些司法人员和官员干扰司法、徇私舞弊并掩饰自己行为的道具。在一些共同犯罪案件,特别是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中,有些官员和司法工作人员需要将其中的一些犯罪嫌疑人服法来平息众怒,同时又要徇私情对其中某个或某些人宽大处理时,“另案处理”就成了瞒天过海的法宝――不对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或作出判决的同时,还可以让公众稍安勿躁。如此“另案处理”,正成为一个巨大的“司法黑洞”,不容小觑。江西南昌检察机关在2007年的一次专项检察活动中,共发现2006年度南昌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另案处理”人员的案件共计680件1349人,占全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21%。
“另案处理”暴露出来的问题,恰恰可能为我们查处司法腐败提供了契机。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妨由此入手,举一反三,认真调查往年标明“另案处理”的案件,看看有多少犯罪嫌疑人是真正被处理了,又有多少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了很多年却一直没有动静,这样做,说不定还能抓获不少连卓钊这样的罪犯,并从中带出郑少东这样的重量级问题官员。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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