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粪道制度,是一种封建的占有制度,每人固定在一定的街巷淘粪、世袭相传,就成了私产,可以自由买卖、租赁、转让。占有粪道的人就是粪道主。粪道的大小、好坏相差很远,有的粪道包括几十个至几百个门牌,有的只有几个门牌;有的粪道门牌虽少,却是大的工厂、机关或学校,出粪就多;门牌多的粪道若都是小户,出粪就少。
粪道成为私有之后,“粪霸”们就开始压迫住户了,当时有着这样的规矩:你家的厕所只有我来打扫,别人不能打扫,也不许你自己打扫;你若自己打扫,他说这是他的粪道,粪的主权属于他,你不能干涉;你若找别人来打扫,他就要打人,他说这是偷他的粪。粪道制度给每个住户带来了极大的麻烦。那时候凡在北京住过的人,一提到厕所都感到头疼。
而粪业工人在当时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他们被旧社会的“粪霸”视为最下贱的人,被达官贵人视为“屎壳郎”。最初,只是“粪霸”的奴隶,后来,名义上发给工资,实际上却经常不付给。粪道主剥削粪业工人的不仅是剩余价值,而是全部的劳动价值,每月工资买一双鞋都不够,根本不能养家糊口。
粪道主的人生观是赚钱。他们把稀粪运到粪场,往里掺灰等杂物,实际上卖一斤粪,等于卖二三两粪和十二三两炉灰(最坏的粪干只有一成粪,一般最好的粪干也只有四成)。农民们买粪、运输、施肥,消耗了多少人力财力,可庄稼还是因施肥不足,年年欠收。有的农民因长期往地里施追这种劣质肥料,连地都变得板结起来。
“房产可以放手,粪道是绝对不能放手的。”这是粪霸们始终信奉的秘诀。粪道主们就是靠着粪道掌握着粪源,控制着粪肥,牵制着农民。清末到民国初期,那些由山东和河北交界的临清、夏津、乐陵一带逃荒落难的人,多以淘粪为生。渐渐地,一些地痞、无赖和兵痞势力也趁机裹了进来,把持粪道、公厕。
于德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外号“于大肚子”的他,曾担任北京粪业公会会长兼第九公会会长。他依仗权势,强行霸买了一些粪道,吞食了一些弱小的粪道主,拥有北京城内36条粪道,占有1550亩土地,100多所房子,成为京城第一号“粪霸”。不仅如此,于德顺还与国民党北京市卫生局局长狼狈为奸,担任粪便事物管理所主任委员,利用这个职务,强行收税,以登记粪夫、颁发登记证为名敲诈勒索钱财,甚至迫害进步人士,破坏学生运动,任意霸占粪道,殴打粪夫。种种罪行,罄竹难书。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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