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领导在武昌与市州和省直部门主要领导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责任书要求,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要坚持和完善以党委、政府主导,发挥政治优势,多渠道、多种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大调解格局,定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本地区社会矛盾及稳定形势,及时解决本地区重大社会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
党政领导要带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本地区,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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