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基本完成 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国家统计局局长 马建堂
(2009年12月25日)
历时两年多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结束,取得重要成果。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简要通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情况和主要成果。
一、经济普查的主要任务和过程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一次重大的社会动员活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普查工作。从2007年11月开始,在近300万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辛勤努力下和近千万普查单位财务和统计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历时两年多,比较圆满地完成了机构组建、方案研制、普查试点、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小区划分、单位清查、组织填报、数据录入、数据审核、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已进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请允许我利用这个机会,代表国务院经普办和国家统计局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广大普查对象的密切配合,特别是300万普查人员的辛勤奉献和扎实工作,以及全国新闻媒体的热情及时报道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经济普查的主要特点
(一)严密组织,多方保障
这次经济普查,国务院成立了以李克强副总理为组长,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普查工作。2008年5月12 日,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了强大的合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了普查的成功。
(二)科学设计,认真试点
认真借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经验,充分征求地方、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针对单位清查试点和普查综合试点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反复修订和完善普查方案。本次普查方案在三个方面比上次有较大改进,一是将能源和水资源消耗调查范围,由规模以上工业扩大到全部第二、三产业单位,并增加了高耗能行业通用设备情况调查;二是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单位清查方案,采取“地毯式”清查办法,对普查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确保单位不重不漏;三是针对个体经营户的复杂性,制定了统一的调查方案,确保个体经营户数和就业人数的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普查方案有关规定,保持了普查工作的一致性。
(三)严格流程,细致审核
这次普查制定了全过程的详细工作流程,把数据质量控制贯穿始终。2008年7月发出通知,要求普查对象健全和完善统计台账,确保源头数据准确;抓好对数百万普查人员和近千万单位填表人员的培训,准确理解普查内容;利用电子地图划分普查小区,对普查对象进行了“地毯式”清查,并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名单进行比对,做到单位不重不漏;逐个指导普查对象如实填报普查表,确保基层表数据质量;层层审核把关,发现错误及时查询纠正。在每个环节实行签字确认制度,把数据质量控制落实到具体细节和责任人。
(四)严格抽查,严肃纪律
根据惯例和历次普查的经验,制定了科学严谨的数据质量抽查方案。从全国抽调近400名业务骨干组成30个抽查组,遵循“严格保密、随机抽样、异地抽查” 原则,对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数据质量抽查,共抽查93个县186个普查小区的21843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24263 个个体经营户,检查了普查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抽查结果显示,这次普查的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5‰,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充分发挥法制对普查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是普查工作始终坚持的一个方针。各地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普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涉及有关地方领导、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案件。国家组织力量直接对6个省(区、市)的12起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也向地方转办、督办了一批案件。地方普查机构根据全国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了通报,有的还通过媒体曝光,对违法违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
(一)查清了主要总量指标
2008年末(下同),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709.9万个,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37.3%;产业活动单位886.4万个,增长29.9%;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873.7万户,增长31.4%。
企业法人495.9万个,增加170.9万个,增长52.6%,其中国有企业14.3万个,减少3.6万个,下降20%;私营企业359.6万个,增加161.4万个,增长81.4%。
全国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为35507万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同口径数据相比,增加8586.6万人,增长31.9%。
全国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34.0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5.8万亿元,增长87.1%。
全国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207.8万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11.1万亿元,增长114.8%。
此外,还取得了企业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主要产品产量等指标的总量。
(二)查清了主要经济结构
在全部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占69.9%,机关、事业法人占13.5%,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6.6%。在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8.8%,第三产业占91.2%。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2.0%。
在全部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8.8%,第三产业占51.2%。在单位从业人员中,人数最多的五个行业是:制造业占38.2%,建筑业占14.3%,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8.2%,批发零售业占6.9%,教育占6.3%。
企业资产中,国有企业占23%,比2004年下降8.1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占28.7%,比2004年增加7.7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占12.3%,比2004年增加3.3个百分点。
企业实收资本中,国家资本占33.4%,集体资本占3.0%,法人资本占25.5%,个人资本占22.9%,港澳台资本占6.1%,外商资本占9.1%。
上述指标及其他总量指标都可以计算出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规模结构、地区结构等。
(三)查清了能源生产及消耗总量和企业科技活动等基本情况
2008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26.5亿吨标准煤,其中原煤产量28亿吨(实物量),天然原油19505万吨,天然气803亿立方米。能源消费总量为29.1亿吨标准煤。
2008年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48637个占11.6%,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 27278个占6.5%;科技活动人员309.2万人,比2004年增长68.2%;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5941.7亿元,比2004年增长 147.4%,其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3073.1亿元,比2004年增长178.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投入强度为0.61%,高于2004年0.56%的水平。
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占37.1%,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占24.9%。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2681.3亿元,投入强度为0.84%,高于2004年0.71%的水平。
本次普查还查清了水消费,信息化状况,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技术等级,企业控股情况、隶属关系、开业时间等。
同时,依据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按照国际惯例对2008年全国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2008年全国GDP总量为31404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370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7%;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4900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7.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134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8%。
此外,根据经济普查能源消费调查结果,2008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调整为29.1亿吨标准煤,比已公布的初步数据增加2.12%。同时按照通行做法对 2005-2007年能源消费总量数据也做了相应修订。根据修订后的能源消费数据和GDP数据,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2%,比 2005年下降12.45%。
四、进一步做好普查后续工作
(一)做好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这次普查取得了大量翔实的基础数据,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对全部经济普查资料进行深入系统的开发,为编制 “十二五”规划,推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发挥普查资料应有的作用,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研究人员参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二)做好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
经过这次普查,我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普查后的名录库更全面、更准确,使用也更加方便。我们将继续联合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单位划分标准,完善维护更新办法,将单位的死亡、新生、变动适时反映在名录库中,把调查对象不重不漏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与有关部门共建共享,在国家管理中充分发挥名录库的基础作用。
(三)做好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这次普查中,我们对普查小区划分实现了电子化,为普查后期建立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已初步制定了全国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选择两个省进行了综合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果。下一步,将陆续在全国推进,这对提升我国的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单位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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