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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妃福贵人 监房一夜夫妻未挽回婚姻(组图)

www.sinoca.com 2009-12-04  网易读书


  5 月底,李玉琴接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她回忆当时的心情说:“不知怎么,我一下子又想起了1943年那件‘册封’文书,也想到1946年那个逼出来的‘离婚声明’。这些围绕我和溥仪婚姻纠葛的文书真让人揪心!我背着人流泪,感叹命苦!我还是惦念溥仪,高墙里的他再没有一个真正的亲人!
  

摘自《末代皇帝溥仪改造全纪录》

  作者/王庆祥 天津人民出版社
  

“福贵人”李玉琴。
  

溥仪在监室内阅读自己写的交代材料。

  李玉琴回到长春,只能与母亲及兄嫂全家挤住在两间半房子里,经济状况桔据。“破屋偏逢连天雨”,大嫂染上肺病,小侄又患脑膜炎,花了许多钱,治了一年多,这娘俩还是先后离开人世。多亏亲属多,鱼帮鱼、水帮水地度过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李玉琴感到无论如何不能在家吃白饭,她要工作,要当个能养活自己、能补贴家用的工人。

  一个生死不明的丈夫仍在精神上禁锢着李玉琴,接踵而至的是失业、种种社会压力和无数的实际生活问题,使她怎么也不能够解脱。她在长春的亲友大多是土生土长的东北人,“满洲国”期间又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认为“康德”引狼入室,是软骨头,都反对李玉琴苦等溥仪,有的说:“当的都镇压了,没毙的也被关了起来,康德是大,还在苏联关着,早晚得崩。”有的说:“你不离婚就是当家属,永远找不到工作。”唯有李玉琴的母亲思想旧,认为四闺女已是“康德”的人,只要他还在世就该守着才对。

  1955年夏天,当大姐夫把刚刚收到的一封很普通的信专程送交暂居堂兄家中的李玉琴并轻声告诉她“康德来信了”的时候,她愣住了,露出一副呆呆的傻样子,继而手也哆嗦了,心跳也加快了,她怎么也不相信这会是真的。10年来,她无数次梦中寻找溥仪,那真是可望而不可及!有时刚见着面,没等说话人又不见了。“打起黄莺儿,莫在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溥仪也成了出征的人,她的精神寄托就在这几句古老的唐诗里。今天却不是梦,手里这封信的下款明明写着:“辽宁省抚顺城管理所溥仪缄”,那十分熟悉的钢笔字迹啊!这信来得实在太慢也太晚了!

  然而,溥仪从来不曾忘记李玉琴,这也是铁一般的事实。溥仪不会想念婉容了,虽然在北京、在天津他们曾是那般亲昵,可毕竟是她逼走了文绣,又作出使溥仪脸上无光的事情。早在30年代中期溥仪就把她打入冷宫,从此绝情、绝义,只想听听她最后的死讯了。溥仪也不会想念文绣,因为早已传谕把她“贬为庶人”,那大闹 “妃革命”的历史一幕使溥仪想起来就一阵阵心痛,她损伤了溥仪的天子之尊!对谭玉龄溥仪是想念的,还保留着这位宠妃的照片和指甲,可她毕竟早已不在人世,想又有什么用处?李玉琴和她们几个不同,正当青春年华,溥仪想起在宫中的情景,音犹在耳,形犹在目,怎么能不勾起深深地恋念之情?

  早在伯力第45收容所当战俘的溥仪,曾听到关于李玉琴“改嫁”的消息,那是在嵯峨浩给溥杰的来信中谈及的,溥仪很失望,却没有完全相信,就带着问号回国了。李玉琴为了自己的幸福改嫁他人,又何尝没有可能呢!如果竟然改嫁,又会改嫁给谁呢?溥仪1950年秋天到抚顺之后,就焦急地寻求答案。然而,当时寻求答案还是有困难的,因为根据监规,不许犯人与家属联系。这个禁令后来被溥杰的十二三岁的女儿慧生打破了。她给周总理写信要求与爸爸联系,总理立即批准,并宣布允许战犯与家属通信。溥仪当时并不了解这个背景,却因此破除了缠绕心头的谜。溥仪回忆他与李玉琴取得联系的过程时写道:

  1955年6月,我们的学习组长老普,从学委会开会回来传达说,所方允许我们和家属通信。这个消息激荡了每个人的心,各号都开起了热烈的小组会,人人都表示感激政府,对多年失去联系、下落不明的家属,政府也一一进行了调查。我想给北京的妹妹弟弟写信,正在握管之际,管我们学习的李科长走进监房递给我一张纸条:“你的妻子的地址查到了!”

  “李玉琴?我的妻子?”

  “她还等着你哩!”

  李科员微笑着。这个年轻的大个子的端正的脸上,总带点微笑。这种笑容总好像在说:“一切都是很清楚的。”他把地址交给我,转身去了。我拿着纸条坐在那里,两眼热乎乎的……

  据有关文献记载,早在1952年中央就曾指示抚顺战犯管理所查找战犯的家属和地址,为取得联系预作准备。不过当时朝鲜战争仍在继续,镇反运动也正在开展,时机显然还不成熟。直到1955年2月10日中央才作出决定,首先允许日本战犯与亲属通信,过了4个月,又允许国内战犯与亲属通信。但管教员李福生遍查溥仪填写的登记表也找不到李玉琴的地址,又亲往长春各处查找,终于在当地公安部门协助下大海捞针捞到了。李福生迅速返回,给溥仪带来了妻子的最新消息:李玉琴没有改嫁,并且参加了社会的临时工作,目前住在娘家,生活不错。溥仪非常高兴,当天就给妻子写了一封信。信封上的落款地址是按战犯管理所的统一规定写下的。信发出以后,他就日日夜夜地盼望回信,据看守员反映,溥仪夜间总是翻来复去睡不着觉。为此,李福生还专门找溥仪谈了话,劝他放心,应相信自己的妻子一定会回信的。

  再说李玉琴接到“康德”的信,迫不急待地撕开信封,从里面拽出两页信纸,第一眼便看见抬头处的称呼“亲爱的玉琴”,片刻之间,眼泪就象断了线的珠子噼啦啪啦掉落在信纸上,她立刻向堂兄告辞回家,马上给丈夫回信。满腹都是想讲给他听的知心话,真不知该从那里写起。这封信刚搭头,又收到五妹韫馨从北京寄来的信,也告知大哥的消息。李玉琴真高兴,把给丈夫的回信继续写下去:“亲爱的溥仪:10年渴望的人来信了。我真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害怕这又是作梦,北京五妹他们也来信告诉我这个难得的好消息。这可真是朝思暮盼的人来信了……”

  当溥仪终于盼来妻子厚厚的回信,并一口气读完又反复读过以后感慨万千。他在后来写的一篇文章中真实记录了当时的感想:“这封写了六七页的信的开头,立刻在我心头引起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好像我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妻子似的。从前,我有的不是妻子,只不过是‘娘娘’、‘贵人’,就像戏台上的那样……”
  

1955年初夏,李玉琴就将这张照片寄到了抚顺。
  

溥仪在战犯管理所内用餐。

  监房一夜夫妻情

  李玉琴的工作问题恰恰是在这个时候解决的。起初,是区劳动科郭科长建议她找区长谈一谈,但区长太忙,找了许多次都没有碰上机会,她决心在区政府坐等,终于见到区长,好象遇上了青天大老爷,一古脑地把坎坷历史、失业以及寻找工作的苦脑全倒了出来。区长是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处事很果断,他边听边记,然后点点头说:“你的情况太特殊了!我要向市里汇报,还要向统战部汇报。别着急,回去等一等,工作问题肯定是可以解决的。”区长的话给了李玉琴很大的安慰,那天, 也成了她个人历史上最高兴的一天。不久,好消息真来了。

  市文化局杨局长是一位在群众中很有威信的领导干部,他亲自给来到办公室的李玉琴泡了一杯茶,爽快地对她说:“你的情况已经知道了,现在商量你的工作安排问题,一是博物馆,一是图书馆。这两个去处对你来说都合适,今天想听听你本人的意见。”

  “我愿意到图书馆工作!”李玉琴当即作出果断的答复。因为她对书本有浓厚兴趣,每次经过书店门口总要进去浏览一圈儿,只是口袋里没有钱,不能买。能在图书馆工作就好了,看书多方便!博物馆她不想去,因为它的一部分就设在同德殿内,到了那里会勾起许多痛苦的回忆,直到现在还有人揪那段历史的辫子,她又何必去讨麻烦?她的愿望实现了。

  应该提及的是,李玉琴成为长春市图书馆干部是1956年8月间的事儿。此前仅半个月,我国政府在沈阳和太原同时开庭,审判侵华日本战犯,溥仪出席沈阳军事法庭作证,提供了有力的证词,令原“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和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低头认罪了。

  李玉琴被带到位于宽城区的市图书馆,随即被分配到参考部,参与整理“满洲国”留下的大批日文参考资料,那些大部头精装书籍,在书库里堆放了多年,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土,现在将通过他们的劳动编目上架,以备研究人员和广大读者查阅。虽然劳动量很大,而且有一半属于体力性劳动,但这位“皇娘”还是非常高兴,她终于能为社会做点事情了。

  李玉琴的心绪很好,继续和丈夫通信。溥仪有时还开列书单子让妻子买。1956年国庆节过后,李玉琴给溥仪写的一封信保存了下来,信中很大篇幅讲长春国庆节盛况,讲在“向科学进军”活动中图书馆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摘引的段落则表达了参加工作的喜悦心情,那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足令收信人想见她是多么热爱自己的岗位。

  亲爱的溥仪:我早就想给你写信,可是你要的书始终没买到……我感谢政府给我分配一个光荣的图书馆员工作。每月除掉房费、灯火费、工会会费、互助费、澡票费,还能剩46元多钱。所以我除给妈妈9元钱外,还还一点债。再除下生活费,还有做衣服的钱。吃的也不坏,我的生活是很好的。每礼拜一回家看望母亲。倒是因为学习紧张,时间总是很紧凑的。我的身体也很好,这一切你都不用惦念,有病也有公费医疗。希望把你的情况告诉我。天冷了,如缺什么东西,我可以给你买。我是时刻希望你学习,争取进步再进步,早日参加祖国建设。12月份过年放假时,我如有条件会去看你的。

  然而,李玉琴写这封信的时候,她的内心也正经历着激烈的斗争。一些关心她的同事,劝她与溥仪划清界限、脱离关系,有人说:“你这么年轻,为什么不趟自己的路?还想等皇帝老头回来受封吗?还贪图享乐吗?”还有的说:“康德是头号战犯,绝不会轻易放出来,如不跟他划清界限,还有失业的危险,这叫立场问题!”也有当面不说,却专在背后讲的人,说什么“她呀,还铁等康德呢!在宫里呆了二年半,把自己的苦出身全忘干净了”,“留恋娘娘生活,政治觉悟太低”……既然溥仪是要受到审判的战犯,怎样对待他就不仅是丈夫问题,确实还有政治立场问题。

  进入1956年12月以后,馆内开展每年一度评选先进工作者活动,虽然李玉琴来馆时间不长,但能虚心学习,工作努力,逐渐受到好评,获得参考部的一致推选。不料刚拿到馆里就被碰了回来,因为 “评上皇娘怕不太合适”。也可以提出这样的理由:“让皇娘管理图书怕不大合适吧?”真出这种事可就活不下去了。

  当时还发生这样一件事:李玉琴见到一幅周总理在革命年代剃光头骑大马的照片,不假思索顺嘴说了一句:“看,周总理还是光头呢!”不料,这成为一根导火线,馆里开会批判她了。那位女同事说她“炫耀自己当娘娘的丑恶历史,是封建思想作怪,看不起无产阶级领袖”。说来说去还是因为她有一个见不得人的被关押的丈夫!从理智上来说,无论如何是应当结束这种“可耻”的婚姻关系了。
  

长春市图书馆干部李玉琴多次到抚顺探望自己的丈夫。
  

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一次会议上,溥仪在认真听讲并作记录。

  李玉琴决定正式向丈夫提出这个回避不了的离婚问题,便在1956年12月25日动身,第四次前往抚顺。

  李玉琴并不情愿走进那高大的院墙,也不情愿上战犯堆里去找丈夫,却只好如此。她照例坐在那间由讯问室改设的家属会见室,照例从那个熟悉的长条沙发上站起来迎接溥仪,而且脸上还浮着照例的微笑。

  “今天,咱们郑重其事地研究一下生活上的事吧!”李玉琴说。溥仪怔住了,眼神里流露出奇怪的目光,稍后才恍然大悟地“嗯”了一声。

  “我想,还是敞开胸怀谈一谈好,反正早晚要说。”李玉琴不忍心直接说出“咱们分手吧”这句话。

  “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溥仪又做出一个怪样,那是原在宫里常比划而只有两人明白的样子,这一让人难忘旧情的动作再度搅碎了妻子的心!丈夫啊,你希望妻子一次一次地到抚顺来,你却不知道妻子在外边的日子多难过,她也不可能把一切都告诉你,这憋在心里的滋味不好受哇!

  “到底判了多少年?你什么时候能出狱?”李玉琴又提出了这个明知丈夫回答不了的问题。

  “没宣判,没日期,一切都不知道!”溥仪确实对出狱问题毫无信心,因为是头号战犯,即使能放出来,恐怕也是全所的最后一名。

  “那怎么办呀,我在外边被人家看不起,更不敢说你是我的丈夫。”

  “我有罪,对不起你!”这句话李玉琴听够了,已经讨厌了,等待丈夫这么多年,千辛万苦来一趟难道就为听这样一句话?

  “我来一趟不容易,呆一会儿就得回去了,你在这里也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工作,有没有我都一样,我看还不如解除这种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也免得别人说我‘舍不得康德’、‘还想当娘娘’。再说咱俩年龄相差悬殊,兴趣很难一致,我喜欢的你不一定喜欢,你喜欢的我也不一定喜欢。勉强在一起对谁都没有好处……”

  “不!不!我们感情不是很好吗?你说的那些,我并不那样想,为什么兴趣不能一致呢?”

  “你对我现在虽然很不错,但总是呆在监狱里……”两人心平气和地谈着,谁也没逼迫谁怎样,李玉琴难过得流泪,溥仪也低下了头。

  “我想来想去还是离了的好……”说这话时,李玉琴的眼泪早已止不住了,他们毕竟夫妻一回,此时时刻的难堪可以想见。在这个意外发生的僵局中,管教员李福生当机立断,让溥仪先回到狱室去,他想再与李玉琴谈谈。

  李福生回忆说:“我反复做她的工作,劝她最好不要离婚。我说:‘现在溥仪已有很大进步,如果你提出离婚,对他的改造是不利的。’但李玉琴认为,她与溥仪‘没有真正的夫妻感情’,她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与溥仪结婚的。她说:‘我要过正常人的生活,与溥仪必须离婚。’她态度坚决,怎么劝说也听不进去。”

  管理所的干部也纷纷加入谈话。有人说,溥仪的改造事关重大,希望李玉琴继续帮助他;还有的引用溥仪说过的话,诸如把妻子作为“唯一的安慰者”,“要努力改造,将来与妻子重建幸福家庭”等,请李玉琴关心他。然而,“改造”一类字眼恰恰是李玉琴当时最不爱听的,因为这意味着溥仪过去确实是坏人,多年血泪却换得这么一个坏丈夫,让她从思想感情上接受不了!

  “溥仪将来会出去工作的。”

  “几时能出去?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处理溥仪的问题?”

  “这是政府的问题!我们只是管理,无权处理。”

  “既然无期限,我坚决离婚!”

  按李玉琴的看法,溥仪三五年不会释放,因为他是“头号”,回国关押仅五六年,连很普通的历史反革命犯也要判10年、20年,哪会临到末代皇帝头上还有“特赦”一说?而且,即使妻子肯为丈夫牺牲一辈子,又能换回什么?还不是歧视、失业、忧愁、痛苦!
  

李玉琴在自家附近的公园。

  “告诉你们,我已经有朋友了!溥仪出来再当大官,我也不希罕。因为我本来就是穷人,不愿意高攀!”李玉琴竟放肆地胡说起来。

  “你怎么这样难说话?简直比溥仪还难说话!”他们也生气了。

  “难说话就难说话,反正我要离婚!”李玉琴与管理所的干部没有谈拢。接着,溥仪便找到李玉琴,向她表示了态度:“既然如此,这勉强不了你,我也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你的痛苦上。我希望离婚之后,我们还是朋友,好像兄妹一样……”

  “那一定的,我们还是朋友,以后感情也不坏。”这是李玉琴流着眼泪的答复。

  “玉琴,难道只能如此?你是我的寄托和希望啊!你就看不出来我是怎样不愿意离开你吗?”溥仪的神情是痛苦的。

  “你现在对我好,谁知以后会怎样?你是皇帝脾气,和一般男人不同啊!”李玉琴故意说话气人,因为她不愿意看到溥仪苦苦恋情于自己。没想到溥仪真改脾气了,对特赦后结婚的妻子事事顺从,成为模范丈夫。

  尽管会见时间一再延长,还是不见转机,李玉琴咬牙说些狠心的话,可内心却不容易恨起来,也很难与溥仪一刀两断,事情就是这么矛盾着。

  按照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对战犯改造的原则,抚顺战犯管理所的领导,为挽回溥仪的婚姻巨变,继续做了大量的努力。孙明斋所长听完李福生的汇报非常着急,把溥仪叫到办公室问道:“是不是就不可挽救?”

  “她很坚决。”溥仪回答说,“我想我比她也是太老了,她不幸福……”

  “你的态度很好,且看她是不是还有信来吧!”所长仍然抱着希望。

  关于这以后的情况,溥仪回忆说:“过了几天,竟真的又收到她的来信。因为这次离婚始终是两人和蔼协商的结果,并未发生彼此感情的破裂。因此,她回家以后又给我寄信、寄东西,安慰我。来信说还惦念我,又说她母亲、姐姐和她连新年也没有过好,都难过得流了泪。又说,如果我能够早日出去的话,她还可以等待一个时期等等,我的这颗心又被弄得动荡不安起来了。所长又找我谈话,给我出主意说:‘让她来,再谈谈,好不好?’于是我又给她发了一封信,她接到信很快就来了。当时正在春节放假期间,按规定是不能接见的,可组织上特别许可在假日内会见,为了照顾我们,还告诉说有话可以尽量谈,谈几天都可以。并破格允许她和我住在一起。尽管政府这样为我们的终身幸福着想,但商谈结果还不得不尊重她的意志,我们双方决定离婚。”

  溥仪和李玉琴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同居了一宿,这是新中国监狱史上的一件大事,据当时担任管教科科长的金源回忆,管教科的同志再度与李玉琴深谈,仍无结果。经所内几位领导研究,都认为这不单是私生活问题,还关系到溥仪的继续改造,因为溥仪特别想念她,只有这唯一的妻子了。于是,他们径直向中央公安部一局请示。时间不长,公安部一局局长凌云同志传达了罗瑞卿部长的答复:宁可破例让溥仪同李玉琴在所内同房,恢复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要轻易地允许离婚,要尽量做好李玉琴的工作。当金源把这一指示向李福生传达时,令其大为惊讶,允许在押国内战犯与探亲家属同居,这可是从无先例啊!管教科几位干部马上动作,在管理所主楼后面管教人员办公室一侧的平房内清理出一个房间,打扫干净,安设了双人床和全套被褥。与此同时,又派人在厨房为他们准备了一顿不错的晚餐。
  

1986年,“福贵人”李玉琴回到同德殿。

  痛苦的分手

  自大栗子分别11年了,溥仪和李玉琴终于又有了同桌共餐的机会,继而是同床共眠。当留宿房间内只剩下两人时,除了心平气和继续白天的讨论外,自然也有夫妻的温存。因为并未出现感情骤然破裂的情况, 他们能够友好相处到最后。

  “保留这种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对你有什么好处?对我却有种种危害,那又何必呢!再说你有病,我们在一起也不过象兄妹或朋友那样,将来还不是孤苦伶仃剩下我一人,叫我怎么过?”李玉琴坦诚而言。

  “实际上你就是我的一个妹妹,我是对不起你的,让你等了这么多年,受了那么多苦。”溥仪深深自责,又满怀依恋地问道,“离婚后你还能来看我吗?”

  “存在关系我们是朋友相处,不存在关系我们还可以是朋友。我会继续关心你的改造,你改造好了,我也高兴。”溥仪不住地流泪,李玉琴更是呜呜啕啕地哭,两人深深感到那种非感情原因离婚的痛苦。

  李玉琴最后一次去抚顺,本来是为了办理离婚手续,内心是痛苦的。不料又突然冒出一个在监狱内与正商谈离婚的丈夫同居的机会,她毫无准备,一颗心全被搅碎了。她回忆说,那天晚上她哭得泪人一般,几乎晕了过去,虽然不乏缠绵,过后却只记得丈夫为自己脱衣、系鞋带等笨拙的爱抚动作,别的都不记得了。她又说,溥仪过去信奉“神仙眷属”的生活,不能不说是一种病态,然而,如果他生在普通人家,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是一定会留下儿女的。

  第二天李玉琴又气又羞,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沉重感。她认为自己提出离婚并不仅仅是为了夫妻生活的满足,她说过,一个长年吃素的人也就讨厌肉了,一个多年不接触男人的女人也能习惯,如果没有政治压力就不可能离婚。刚度过这个永远忘不了的早晨,她便决定离开这里,这天是1957年2月4日,旧历正月初五。

  “还有什么困难、要求?提吧。”分别时溥仪主动说。

  “不!你的东西我一样也不要。只是到抚顺来,欠了点债,以后你有条件时就帮我还上吧。”李玉琴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李玉琴刚走,管教科科长金源便过来问溥仪昨晚谈得怎样?溥仪哭丧着脸说,谈了一宿,李玉琴也哭了一宿,不管怎么说还是要离婚。

  离开管理所,李玉琴没有向往次那样直奔火车站,而是穿越街区,来到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门口,并迈动沉重的双腿走了进去。在第一合议庭办公室内,她受到院长李国章的接待。

  “你的姓名?”

  “李玉琴。”

  “还有字、号或别名吗?”

  “有个别名溥维清,是1946年在天津居住时使用的。”

  “年龄?”

  “28岁。”

  “职业?”

  “长春市图书馆馆员。”

  “谈谈案由吧!”

  “我要与溥仪离婚。”

  “溥仪?……”李国章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不禁睁大了惊异的眼睛,并抬头细看眼前这位容貌清秀、穿著朴素、举止大方的年轻妇女。

  “是的,爱新觉罗・溥仪!”李玉琴语气肯定。

  “谈谈被告的身份!”李国章神态庄重地提出了要求。

  “他51岁,满族,皇族出身,曾任“满洲国”皇帝,文化程度私塾10年,语文程度大学,数学不会。现在战犯管理所改造。”原告回答。

  “你们何时结婚?”

  “1943年4月。”

  “谈谈结婚经过。”

  李玉琴回忆说,接待她的审判员严肃而有礼貌,庄重不减热情,使她油然而生出信任之感,遂把身世、遭遇、委曲一吐为快地全都说了。

  “你为什么在过去很长时期里没有提出离婚呢?”审判员又问。

  “过去我被封建礼教捆绑得喘不过气来,思想不解放。我与溥仪不能生活在一起,年龄相差很大,结合又不出于我的自愿,为了参加祖国建设和个人幸福,我要离婚!” 她又说,“我因有这样一个丈夫而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对待,然而溥仪以及他们家族内有钱有地位的人却不关心我,连战犯管理所也认为我不该离婚,难道我就该为他牺牲一辈子?”

  李玉琴说完就哭了,哭得很伤心。审判员李国章显然也有点激动,他感到案情不同寻常,同时对这位敢于挣脱封建婚姻枷锁、向“皇帝”提出离婚的女性十分钦佩。听说李玉琴还要赶火车,也不挽留,只让她尽快写出正式诉状寄来。她不愿这起“皇帝”的离婚案引动社会上的轩然大波,临走还向审判员建议说:“我最后有个要求,这个案子最好不要公开审理。”李国章随即向法院审判委员会汇报了李玉琴投诉的经过详情。

  1957年3月16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收到了李玉琴寄自长春的正式诉状,谈到离婚理由时她写道:

  回想过去,瞻望将来,我再也不能与溥仪维持那种所谓的“夫妇”关系了。第一,当时和溥仪“结婚”不是出于我自愿,在敌伪统治下,别说我是穷人家的孩子,任何人都很难抗拒。第二,我和溥仪分离了11年之多,过去相互间也无真正的感情,再说既是夫妻又总分离着。第三,溥仪比我大22岁,年龄相差太大,生活习惯不一样,也就不容易好。我坚决与溥仪脱离夫妇关系,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处。

  1957年4月5日,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请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决定由审判员王殿贵、人民陪审员金殿富、张有为组成合议庭,依法按照普通婚姻案件进行审理。

  4月29日,审判员王殿贵一行3人来到抚顺战犯管理所。说明案情后,该所白科长和李福生等同志介绍了溥仪接受改造、思想转变的情况。王殿贵听后心中激动万分,将皇帝改造成新人,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才能办到,他又担心地问:“离婚对溥仪改造有无影响?”

  “影响肯定是有的……”李福生滔滔不绝地讲述了自两人通信以来溥仪对李玉琴的依恋之情,以及他在唯一的妻子身上所寄托的希望,也讲述了妻子提出离婚后溥仪的沮丧心境和公安部领导的有关指示。管教科白科长插嘴说:“不要轻易离婚不是不准离婚,我们对双方做了许多工作,但李玉琴态度坚决――人家有理,合法嘛。我们相信溥仪能够正确对待这个问题,他也应该考虑李玉琴的幸福嘛。他们签了个‘离婚字据’,你们看到没有?”

  “看到了,是李玉琴提供的,已经在卷。”王殿贵如卸重负。

  经与抚顺战犯管理所研究该案审理问题,由于溥仪当时是未决犯, 法院不能对他实体传讯。于是王殿贵将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通过该所送达溥仪。溥仪收到起诉状副本立即写出《答辩》,这份材料由抚顺战犯管理所于5月4日交到法院合议庭,现已成为珍贵的“文物级”历史档案了。溥仪写道:

  1942 年,我的爱人谭玉龄故去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分子吉冈安直(日本关东军参谋),多次给我拿来很多女人的相片(起初是日本妇女的相片, 后来又拿女子中学的中国女人的相片),又带一个小学教员见过我,我没有答应。我表示希望和一个年纪小的(小学生也可以)女人结婚。后来吉冈安直便拿来很多很多的中国人(在小学念书的)的相片,我挑选了李玉琴。随后,吉冈安直便把她带来见我。吉冈走后,我曾表示愿意和她同居,问她的意见,当时李玉琴便答应了。当然,在日伪暴力统治下,才15岁的李玉琴是不敢否认和违抗的。于是就决定了我和她的结婚(当时我还有原妻郭布罗・婉容)。这说明我们结婚的基础是根本不巩固的……

  我返回祖国以后,经过党和政府的改造教育,已根本认识了过去的罪恶和反动阶级的本质。在家庭方面也认识到,过去我对她哪一个方面都对不起,我过去那专制和腐败透顶的思想作风对天真烂漫的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从我过去自私自利的封建统治阶级奴役人统治人的思想来说,完全谈不到对人的同情,对家属也毫不例外。现在我深深地认识了这点,同时我也开始认识到什么是人情――人对人的关系,也才体会到夫妻感情的可贵。认识到男女应当平等,夫妻更应当互助互爱,从而也就愈使我衷心感到过去对她种种的对不起。既然她已提出离婚的理由和要求,我绝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的基础上,当我想到她将来的美满家庭生活并从而使她更安心和愉快,努力为祖国工作,我是十分满意的。因此,我肯定地说:完全同意李玉琴提出离婚的要求。

  对于这起既涉及妇女合法权益又关系到溥仪思想改造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院合议庭极为慎重。1957年5月20日,经合议和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据1950年颂布的《婚姻法》第17条裁定,准许原告李玉琴与被告溥仪离婚。自1943年5月册封以来,两人的婚姻关系整整存在了14年。

  合议庭还接受李玉琴的建议,自始至终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使之鲜为人知,弱化了对溥仪的心理影响。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所长曾语重心长地对溥仪说:“一切都在变,你也在变,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牺牲上,这是对的!”

  5 月底,李玉琴接到长春市宽城区法院转送的离婚判决书,她回忆当时的心情说:“不知怎么,我一下子又想起了1943年那件‘册封’文书,也想到1946年那个逼出来的‘离婚声明’。这些围绕我和溥仪婚姻纠葛的文书真让人揪心!我背着人流泪,感叹命苦!我还是惦念溥仪,高墙里的他再没有一个真正的亲人!妈妈最了解我,知道我仍留恋溥仪,老人家从旧思想出发愿意看见我和溥仪团圆。但她也知道对我来说太难,只好安慰我,而心里可能比我还难过……”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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