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11月1日报道 昨晚11时12分,持续6天的黎强案庭审结束。“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非犯罪的组织。”昨天在辩论阶段,黎强的辩护律师、75 岁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发表了一个小时的辩护意见,他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指控黎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黎强自辩一个半小时
昨日9时30分,庭审开始。审判长先让黎强自己发表辩护意见。黎强仍然如前几日庭审时所坚持的一样,手捧起诉书逐一辩解,花了近一个半小时。
随后,法庭让黎强的辩护律师赵长青发表辩护意见。这位头发花白的老先生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对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
老教授辩护像上课
赵长青的“压轴辩护”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条分缕析,有旁听者听完辩护后大呼过瘾,称“好像又上了一堂课”。赵长青说,根据刑法第294条规定,“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不是犯罪的组织。不能说这个公司犯了罪,把这些行为加起来,他就是黑社会。”
庭审声音
控方称黎强公然对抗政府,黎强答辩说:“几个人商量每人出200万元,这怎么能叫跟共产党对抗呢?800万军队都被共产党打垮了,这些我不是不知道。”
公诉人称,黎强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有意识地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黎强辩称:“1996年直辖时,我就当选第一届政协委员。企业家有钱了想做点善事,想向组织靠拢,这是犯罪吗?不是!”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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