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孙志刚(由于他的死亡而引发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2005年,佘祥林(被关押11年后无罪释放,暴露了刑讯逼供等问题,导致国家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议权)
■2009年,李乔明(“躲猫猫”事件被害人,暴露了看守所内的牢头狱霸问题)
■2009年,张海超 (为了证明自己是尘肺而不是肺结核而开胸验肺,直接导致卫生部要求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
胡子,昔日土匪也。藏匿于深山荒野,出没于绿林小道——“要从此地过,留下买路钱”,打家劫舍,危害一方。现代版的“胡子”已走出深山,不再设伏于小道,而是神武扬威地现身于公权力部门,制造出一起又一起骇人听闻的现代“劫案”:张海超要“开胸验肺”方能证明自已患上了尘肺病;孙中界靠“断指自残”才得以揭开蒙冤“钓鱼执法”的黑幕……
对比浦东“钓鱼式执法”事件,“官匪”远比土匪厉害多了。旧时“胡子”剪径百姓还只敢在暗地里出手,当下“官匪”祸害公民却辩称是“公开执法”。何谓“官匪”?就是官场上的地痞流氓。他们在执法面具的掩饰下,肆无忌惮地大搞“公权匪化”。从“钓鱼式执法”事件中可清晰地看到,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一手采用强盗逻辑,一手使用土匪行径,在利益驱逐下,丧尽天良,通过公权栽赃、“碰瓷”的方式陷害善良公民于非法的境地,进而掠夺其合法财产。
浦东钓鱼执法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两年钓得5000万元巨额罚款,撑起了一个畸形的公权平台。如此这般执法,远比“胡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胡子”拿钱后会遵守“盗亦有道”,并不要留下什么“违法记录”,而“钓鱼执法”让你亏了钱还搞你个灰头土脸,要你违心认错忏悔,把你钉在“罪证确凿”案板上,投诉无门,永不翻身。
按说,官场出了几个“胡子”也不足为奇,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可怕的是这既不是个体行为,也不是个案事件,而是类似有组织有密谋的“钓鱼执法”已在全国多次出现——新华社在解读“钓鱼式执法”报道中,说到这几年来,北到黑龙江,南到三亚,都发生类似新闻。
“官匪”祸害的不仅仅是老百姓,更打击了人性中的善良,摧毁了社会的道德防线。对这些“官匪”,如果不整治、不肃清、不铲除,危害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建立的法制大厦,损害的是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
所幸的是,上海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昨日已向孙中界表示诚恳的道歉,并承诺赔偿一切损失。真相大白日,正义回归时。善莫大焉!(彭京)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