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大崂路上一男子携带的物品爆炸当场死亡
死者生前因感情纠葛大量吸食毒品导致精神异常
昨天,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对外发布消息,10月16日发生在李沧区的“10·16”爆炸案,经公安部门缜密侦查现已告破。
今年10月16日上午11时06分左右,李沧区大崂路1001号门前马路上,一名男子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生爆炸,该男子当场死亡,并致一过路机动车辆轻微受损,车内人员无伤亡。案发后,青岛市公安局迅速开展处置和侦查工作,目前已查明死亡的男青年系梁某某,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暂住本市,因感情纠葛,大量吸食毒品导致精神异常,并产生厌世情绪,自己制造了土制爆炸装置,于16日上午行至李沧区大崂路与黑龙江路口处发生爆炸导致身亡。目前,公安部门正在抓捕向其非法提供炸药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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