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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蒋经国上海打虎期间的一件大案:四处是陷阱

www.sinoca.com 2009-10-08  世纪


  蒋经国来上海“打虎”,却用“打虎”之力,拍了林王公司这只“苍蝇”。当时律师杜镜吾为林王公司代理诉讼,没想到自己会陷入这场可怕的四处是陷阱的案子中。在这宗扑朔迷离的案件调查过程中他似被人操纵,于迷魂阵里失去方向,不得不走向失败的终局……

  从绘画转向从业律师

  1931年,我父亲杜镜吾(考祥)从上海美专毕业后,因为成绩突出,经黄宾虹向刘海粟校长推荐,被聘为上海美专国画系教授。可是当了两三年教授之后,他又转志报考持志大学攻读法律了。开始时他还兼着教职,后来因为功课忙,干脆辞职专心读书。父亲从持志大学毕业后,即按规定向司法行政部门领到了律师执照,并参加律师公会,取得了律师的执业资格。

  1945年抗战胜利,父亲应邀参加了冯炳南大律师主持的同仁法律事务所,当上一名帮办律师。冯炳南先生在抗战前曾经是上海英租界的华董,在上层社会有较高的威望和广泛的人脉,其事务所又是沪上比较有名的法律事务所,因而所受理的案件应接不暇。因父亲兼任上海转口业同业公会的主任秘书,使得他有更多的机会与众多的资本家广泛接触,再加上我祖父早年经商时认识很多广帮商人,这些也都成为他十分丰富的人际资源,所以那时许多公司、商铺纷纷延聘他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委托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使他的知名度得到很大的提升。若干年后,父亲除法律事务所的工作外,在业余时间还以个人名义在家接受律师事务。

  那几年,父亲白天在外面兼着两份工作,下班回家后又在自家客厅接待众多来访的当事人。我家十多口人平时都在客厅吃饭,而每当吃晚饭时找父亲的电话总是接连不断,每当这时,母亲就要我们放下筷子,不许喧哗,静待父亲听完电话后再继续用饭。往往也就在吃饭时候,来找父亲的当事人陆续登门了,客人们只好在一旁坐等,三个、五个,有时七八个,客厅坐满了,只好在靠近前门的小花园里找张小凳子坐等了。我注意到父亲所接的案子大多是房屋纠纷、遗产分析、经济纠葛和离婚等民事案件,十分琐碎,很费精力。父亲很辛苦,又没有助手替他分担,所以他常常要忙到晚上九、十点钟最后一位客人离开后才能得到休息。

  蒋经国声称专打“老虎”不打“苍蝇”

  1948年,腐败的国民政府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不但在国共内战中节节败退,而且经济上由于历年的通货膨胀,已使国家财政濒临破产的边缘。 1948年7月,蒋介石在莫干山召集幕僚,研究经济政策。8月18日的议案决定,为稳定物价,平衡国家总预算,颁布了《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等诸项法令,除了以金圆券代替法币外,还限制私人持有黄金、白银与外汇,不准有所保留,违者即予制裁。南京政府同时还决定:在经济整顿时期,成立上海、天津、广州三个经济督导区,并以上海为重点。

  身为“太子”身份的蒋经国就是在这个时候被蒋介石派到上海担任上海区经济管制督导员办公处副督导员,进行经济整顿的,与他同来的有中央银行总裁俞鸿钧,入住外滩中央银行三楼。蒋经国自然也深知其父让他到上海“打虎”的一片苦心,而他本人对这次临危受命也颇为自信。果然,蒋经国到上海后,就磨拳擦掌,摆出了要大干一番、不成功绝不收兵的架势。他发布限令,物价一定要保持在8月19日《紧急处分令》颁布时的水平,决不能突破“8・19防线”,并信誓旦旦地声称这次来上海是“专打‘老虎’,不打‘苍蝇’”;他亲自撰文刊诸报章,宣称“本人此次执行政府法令,决心不折不扣,绝不因私人关系而有所变更!”为了昭明他绝不向显宦豪门退让,提出了“不管你有多少财富,有多大势力,一旦犯了国法,就毫不留情地送你进监狱,上刑场”。并且以北宋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的格言“宁使一家哭,不使一路哭”自相标榜。他的誓言、决心,以及雷厉风行的行动,受到了市民的好评,也使他一时名声大振。

  蒋经国开始了“打虎”的实际行动。下车伊始,他首先把杜月笙、刘鸿生、荣尔仁、钱新之、李馥荪、周作民等工商界巨头请进自己设在中央银行的办公室,要他们带头执行政府的政策,交出黄金、外汇,对他们一会儿娓娓劝说,一会儿又声色俱厉,甚至还拍了桌子。

  果然,在突击检查中,发现了一批货真价实的真“老虎”,蒋经国毫不手软,立即下令予以逮捕,一下子就逮捕了64人,充分显示了他铁腕的一面。他们是:“棉纱大王”、中新纺织公司总经理荣鸿元,“证券太保”经纪人杜维屏,“棉布巨头”吴记棉布号老板吴锡龄,“纸老虎”纸业公司理事长詹沛霖等。前两人分别是上海滩青帮头子杜月笙的女婿、儿子。当时上海颇有影响的林王公司总经理、华侨大商人王春哲,因为套购黄金外汇、参与黑市投机也在逮捕名单之中。

  这时,有人向蒋经国手下的“检查组”检举扬子公司囤积战略物资、非法藏匿黄金,而且数目巨大。扬子公司的老板就是孔祥熙的长子孔令侃,也是 “第一夫人”宋美龄的亲外甥。在当时,这是典型的官商勾结的大案,也是最大的“大老虎”。也有人说,这是杜月笙故意让人对外透露的,目的是“将”蒋经国的 “军”,同时也是投石问路,试探他是否敢不徇私情,是不是真的“打虎”,然后再筹划解救儿子的办法。

  这些,在当时上海滩上是头号的、轰动一时的大新闻,也是老百姓茶余饭后众口相传的谈助。

  经工商界朋友委托受理林王公司大案

  8月下旬的某天,父亲下班回家后,对母亲说:“今天接到一件大案子,是真正的大案子。”听得出,父亲此时的语气多了一份严肃。原来,林王公司的老板王春哲因套购黄金外汇,被蒋经国的“经济督察”查获并遭到关押,他的家人十分惊惶,后经工商界的朋友举荐,找到了父亲,委请他担任该案的律师。王春哲,广东汕头人,林王公司总经理。林王公司原本经营实业,在国内外设有分行,生意做得很大,后来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下滑,头脑灵活且精明的王春哲看到金圆券急剧贬值,转而投机黄金、外汇,甚至把资金转移到国外,这些,都正好撞到蒋经国整顿金融的刀口上了。我父亲听完委托人的陈述后,深感此案的严重和棘手,他明白当前正是《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刚颁布,又是经济督导员蒋经国亲自抓的大案,而蒋经国此时满怀雄心壮志,正想“杀鸡儆猴”,从这里打开一条血路哩!所以父亲说它是“大案”,并非危言耸听,而是经过分析,掂过分量的。我那时已是初中学生,平时也经常翻翻报纸,虽然有时一知半解,但对这件事也多少有些印象了。我听父亲说过,他本来不想接这案子的,但碍于朋友的面子和王家的一再坚请,也只好勉为其难了。但父亲在律师界的某些朋友对这件案子的前景并不看好,因为正赶上了这时的形势,而且又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自然凶多吉少。也有人调侃说:“杜律师,这官司若是打赢了,你在上海滩就出名了。”父亲何尝不知道案情的严峻,所以只好低头不语,苦笑以对。

  在那段时间,王春哲的夫人几乎每晚都在9点以后(等其他客人离去后),在家人的陪同下乘着私家汽车来我家找父亲。她每次来,大多是我去开门的,所以有印象。我只见那时愁容满面的王太太已经顾不上多少客套,一坐下来就直奔主题谈案情,然后听父亲的询问和分析,他们的讨论往往要到深夜才能结束。母亲深知他们谈话的重要,催促我们悄然离开客厅,所以我也听不到他们的谈话内容。只是在一个星期日的午饭后,难得父亲休息在家,母亲问起王春哲的案子,父亲说:“王春哲的老婆开始时还很乐观,一身轻松的样子,因为她还是老眼光,以为关个十天八天,花点钱,就能放出来的。后来她听到我对案情的剖析和周围亲友的议论,渐渐感到不妙了,焦急地对我说:‘杜律师,无论如何要请你想办法,只要春哲平安出来,或者减少刑罚,花多少钱都没问题,我都愿意出;至于律师费用,我也会多倍酬谢,不惜代价的……’我当即对她说:‘王太太,我希望你看清楚:第一,作为律师,我既然受理你的案子,就一定尽心尽力,尽量从有利于王春哲方面去努力,不会有所保留的;第二,至于你说花钱(去活动),我相信你愿意出,但现在的问题不是花多少钱,而是钱往哪里送?你能把钱送到蒋经国的手里吗?他又会收你的吗?第三,林王公司的案子,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应该说后果很严重。要知道,现在是以王春哲一人之力和政府的《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去对抗,跟蒋经国去较量啊!但是,即使这样,在没有宣判之前,我们仍然要竭尽全力,帮他渡过这一难关。’”

  幕后预定要判王春哲死刑

  我们对自己的父亲当然了解,他历来做事既精细又严谨,且从不二诺。为了使案情明白无误和弄清楚细节,他不仅亲自到监狱会见过王春哲本人,听取当事人的亲口陈述和要求,回来后又反复研究,而且用心撰写状纸,字斟句酌,数易其稿,务使完善(当时为了争取时间,父亲命我誊写过状纸,然后送去打印,故我至今不忘);并且走访资深的法律界前辈,向他们请教,以期集思广益。我还清楚记得,那时候父亲在林王公司的一位职员的陪同下,曾经到南京去过,逗留了两天,目的是拜访某位高官,请他向蒋经国缓颊(我听父亲说过,林王公司的后台是立法院院长孙科),至于他们到南京请托哪一位?效果如何?父亲始终讳莫如深,从未透露过。

  “王春哲案”是当时上海有名的触犯《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经济大案之一,是由上海市特种刑事法庭(简称特刑庭)审理的,故受到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开庭那天,《申报》、《新闻日报》等各大报纸都派记者进行采访,并在报上作了文字报道。我是“少年不识愁滋味”,把报纸上有关父亲作为辩护律师如何陈词答辩的几句话反复看了又看,心里有些莫名的自豪,并且还想让父亲给我谈谈经过,可是从法院出庭回家的父亲一脸凝重,甚至连家人都不愿多答理。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的父亲正窝着一肚子的火,因为特刑庭既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正常的审判,甚至法官在庭上还多次粗暴地打断被告和律师的正常答辩,就像走过场似的,整个过程进行得很快,显然是为了早早结束。面对这些凌驾于上的特刑庭法官,父亲除了依法陈述外,也只能徒呼奈何了。

  9月24日上午,第二审就定谳宣判了,而且是最严厉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连上诉的机会也被剥夺了。当天上午就在上海市监狱外刑场执行了,那年王春哲36岁。从逮捕到处决,前后只有二十多天,不可谓不快速。

  堂堂上海市长被经济督导员架空

  王春哲被枪毙后,他的案子基本已经结束,可是父亲却很长一段时间仍然闷闷不乐,显然,他对这件案子投入得太深了。母亲为了排解他的情绪,就主动和他谈王春哲的案子。父亲说:“我初时没有想到王春哲会被判死刑,以他的罪行来衡量,我估计大概判他十年徒刑就差不多了;或者以‘扬子公司案’后来结局相比照,也有可能被关一段时间就会放出来的。”父亲又说:“我在法庭上说的(辩护词):‘①王春哲的林王公司套购黄金美钞,进行投机买卖,的确扰乱了金融秩序,但是在金圆券急剧贬值的时候,作为资本家,在谋求资本利益最大化的时候,采取趋利避害的手段,也是正常的选择;②林王公司套购黄金美元,大部发生在《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颁布之前,而《处分令》颁布后基本上已经停止;③王春哲作为林王公司的法人,罪无可逭,应予惩戒,但是根据以上两点,本着教育的目的,请法庭上在量刑时予以从宽……’我还未说完,审判长就把我的话打断,不让我说下去了,显然,我的话不合审判长的口味,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他们在幕后已经预定了要判王春哲死刑;也就是说蒋经国已经对特刑庭下了判王春哲的死刑令,特刑庭的法官唯他马首是瞻,对来头这样大的、直达天听的经济督导员,又岂敢稍有违抗?”

  父亲越说越激动,为了让他一吐连日来郁结在心头的积愤,母亲没有打断他的话,而我在一旁也听得津津有味。

  他说:“国民党历来标榜司法独立,不干预审判的,而蒋经国是‘钦差大臣’,在‘打虎’运动中他一锤定音,他要抓谁就抓谁,抓了人之后再去找证据,要杀哪个人也是他说了算。而且他撇开上海的政府搞他的经济整顿,无视上海市政府的存在,所以吴国桢十分不满,因为堂堂一市之长被他这个经济督导员架空了。这样的政府又怎么会不失败呢!”

  父亲说的都是他的心里话,当时他没有料到后来的“打虎”运动会草草收场,更没有想到几个月后蒋介石统治的政府这样快就垮台。

  打虎成了“只拍苍蝇”

  蒋经国的“打虎”劲头并未持续多久,虽然他查封了扬子公司和抄了该公司大量非法囤积的战略物资,但是,他的表兄孔令侃被关押后并没有十分惊慌失措,他派人从上海发了一封加急电报给他在南京的小姨妈宋美龄求援。那时蒋介石在北平,宋美龄一人赶忙飞到了上海,在她的压力下,孔令侃化险为夷,当即释放。对于宋美龄介入此案,蒋经国知道“麻烦”了,因为他深知宋美龄在蒋介石心中的地位,如果蒋介石干预 “扬子案”的话,轰轰烈烈的“打虎”运动便有付之东流之虞,而这也正是蒋经国的忧心之处。到后来,他所担心的,最不想看到的,最终都变成了事实。

  “扬子案”在蒋介石的过问下,在宋子文、孔祥熙、宋美龄等人的反对下,最后无法严办。于是,其他如杜月笙的儿子杜维屏等人的案子也就不了了之。而满怀雄心的蒋经国受到了这样的重挫,不得不辞去经济督导员的职务,铩羽而归,黯然离开了上海。他以铁碗维持了七十多天的“8・19防线”顿即崩溃,致使经济管制名存实亡;他曾信誓旦旦说过“只打老虎,不打苍蝇”的豪言壮语,如今又被老百姓讽刺为“只拍苍蝇,不打老虎”和“为使一家笑,哪管一路哭” 了。

  蒋经国声势浩大的经济整顿失败了,与其说是他的失败,倒不如说是国民党的失败、整个腐朽制度的失败更为确切。几个月后,国民党军队兵败如山倒,蒋介石父子连同他的政府不得不仓皇逃出大陆,偏安于台湾一隅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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