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妓女
娼妓在中国有数千年的历史,建国后,人民政府根据各地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坚决取缔了各地妓院。
北京:千年毒瘤,一夜铲净
解放初,北京市的妓院主要集中在前门外的“八大胡同”,其中有著名的四大妓院老板,人称四大恶霸。
北京和平解放后,1949年3月,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对妓院进行管制的若干暂行规定。5月,解放军进入北京,北京市市长叶剑英召集政府官员开会研究改造清理妓院问题。叶剑英指示:先把妓院情况调查清楚,然后决定如何处理。
7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市民政局、公安局、妇联等单位联合对北京的妓院进行调查,了解全市200多家妓院、妓女的情况。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和组织部长刘仁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陪同下,亲自巡视前门八大胡同妓院区,了解到妓院中连13岁的妓女都染上了性病,更坚定了取缔妓院的决心。
1949年8月9日,北京市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们提出了取缔妓院改造妓女的提案。9月 19日,《北平市处理妓女办法(草案)》出台,指出:“先集中力量处理明娼,暗娼另行处理。对妓女采取集中统一集训,分别处理的方针,对妓院老板和领家采取取缔政策,除命令停业外,对于罪恶昭彰、伤害人命者依法惩处。对其敲诈剥削非法致富的财产,予以没收;对茶房、跟妈、伙计则一律遣散。”
《办法》一经颁发,市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企业局、人民法院共同组建了处理妓女委员会。
10月15日,北京有关部门联合组建了封闭妓院总指挥部。公安部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罗瑞卿任总指挥。
11月21日下午,在中山公园中山堂召开了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晚5时30分,全体代表一致通过立即封闭全市一切妓院的决议案。新任市长聂荣臻庄严宣布:封闭妓院,立即执行!
晚6时整,行动指挥部分别命令妓院老板和领家集中到各公安分局实施拘留。
8时整,27个行动小组的2400多名公安纵队官兵和民警,分乘37辆大卡车,直奔各妓院。
到次日凌晨5时许,全市224家妓院已全部封闭,集中拘留了424名老板和领家,收容了1286名妓女。经过审查,被暂时拘留的跟妈、茶房等大多都被释放。
北京市妇女生产教养院院门
天津:寓禁于限,逐步消灭
天津一解放,市公安局就对全市妓院进行细致的调查工作。当时,天津市共有妓院448家,妓女2000多人,依靠妓院为生的茶房、跟妈等两万多人。
天津市解放后,各个妓院的老板和领家及妓女非常恐慌。市政府根据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暂不取缔,严格管理,促使其逐步灭亡的方针。同时明令规定废除残暴的领家制度,严禁虐待妓女。
按照天津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天津市公安局在民政局、妇联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各家妓院均采取了步步紧逼,严格限制,迫其停业的措施。在积极鼓励妓女脱离妓院的同时,对每一个脱离妓院的妓女都做了妥善安排。
天津市政府“寓禁于限,逐步消灭”方针的实施,到1949年11月中旬,全市有114家妓院被迫停业,570名妓女脱离妓院,其中结婚的200多人,回原籍的100多人,做工学艺的50多人,私逃的60多人。
北京市1949年11月12日一夜之间封闭全市妓院的消息传到天津后,天津市政府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攻势,一面命令公安机关加大对各个妓院的限制,动员妓院老板转营其他行业,一面鼓励妓女跳出火坑重新做人。
1950年1月15日,天津市召开了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明确指出对妓院进行“寓禁于限”的政策,最终目标是彻底消灭罪恶的娼妓制度。
为了加速天津市娼妓业的灭亡,从1951年开始,配合轰轰烈烈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人民政府对娼妓业展开了毁灭性的打击。
1951年6月,全市各区相继召开控诉大会,妓女们勇敢地登上台,愤怒控诉恶霸妓院老板的罪恶。6月 15日,在九区召开的1500余人参加的控诉大会,把妓女对妓院老板的控诉推向了高潮。最后,受害妓女们宣读了她们用血和泪写的《联名控诉书》,强烈要求讨还血债,枪毙反动恶霸妓院老板,为死去的姐妹报仇,为社会除害。
在全市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天津市公安局在获得充分证据后,依法逮捕了一批恶霸妓院老板,并于1950年12月8日至1951年10月间,先后将恶贯满盈的数十名恶霸妓院老板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将他们压榨妓女所得财产全部没收。
人民政府镇压了恶霸妓院老板,使还在等待观望的妓院老板心寒胆裂,纷纷要求歇业转业,尚未脱离妓院的妓女消除了对老板的恐惧,纷纷要求政府给予安置。抓住这一时机,公安机关同民政、妇联等部门配合,迅速帮助脱离妓院的妓女回原籍,或多方寻找门路安置就业。到1952年5月底,天津市妓院和妓女完全绝迹。
上海通州路418号--专门改造娼妓的妇女教养所
上海:全面封闭,收容改造
旧上海曾经是娼妓人数最多的一个城市。日寇占领期间,允许烟赌娼公开营业,并划定当时的老闸、新成、嵩山等区为“风化区”,明文规定娼妓可以在马路公开搭客,军警不得干涉。据汪伪上海市警察局1942年统计,有妓院3900余家,妓女3.9万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接收大员、达官贵人、富豪巨商、流氓大亨、美国水兵纷纷涌入上海,又刺激了娼妓业的发展,成为旧上海娼妓史上的全盛期。据国民党上海市政府的统计,到1947年,“上海以卖笑为生者统计不下10万人,间接赖生者且数倍之。”
上海解放后,百废待兴,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肃清残余敌人,建立革命秩序,恢复工业生产,对娼妓主要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严格的治安行政管理,时机成熟之后,再一举禁绝。所以,陈毅市长指出:“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受苦人,新中国决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我们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解放妓女。但我们刚进上海,恐怕还不能马上解决妓女的问题,只好让她们再受几年苦,不过,一定会解决的。”
为了严格管理,1949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责令全市妓院登记,审批后发证。
7月,上海市公安局又进一步制定了《管理妓女院暂行规则》。
公安机关经常派干警突击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惩处,对妓院院主的违规行为惩罚尤其严厉,迫使妓院生存越来越艰难。到1950年底,妓院缩减到156家,妓女缩减到559人。
1951年镇反运动轰轰烈烈展开,人民政府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逮捕100多名妓院恶霸,又迫使一批妓院破产。到同年11月,全市妓院只剩下72家,妓女只有181人。
严格管理和限制取得显著效果,全面封闭妓院的时机完全成熟,1951年11月中旬,中共上海市委发出《市委关于本市处置娼妓计划》,宣布妓院为非法,立即全面封闭妓院,集中收容娼妓。为妓女治愈性病,帮助妓女转业,保证妓女不转为私娼。
公开的妓院封闭之后,又着力解决数量较大的暗娼问题。
从1951年11月到1958年,先后教育改造了7513名公开的妓女和街头的暗娼,并使得这7000多名阶级姐妹全部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彻底铲除了旧上海的娼妓制度。
到1951年底,全国各地取缔娼妓工作基本结束。
资料图:新中国当代女性自信,自立,对生活充满热爱。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