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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负责人因偷税被捕 维权律师许志永取保候审

www.sinoca.com 2009-08-23  联合早报


  因偷税罪名被警方逮捕的中国维权律师、非政府组织(NGO)“公盟”负责人许志永昨天被允许取保候审,暂时恢复了人身自由。对于这个峰回路转的变化,部分受访的维权NGO人士表示“暂时松了一口气”。

  支持许志永的网民昨天上午即通过微博发表消息,宣布许志永回家了。不过,他们在雀跃之余,仍为“公盟”前景的不确定性感到担忧。

  许志永的辩护律师周泽在接受本报电访时解释,取保候审的法律含义,是当局认为许志永对社会不构成危险性,允许其保释,但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远行,必须随传随到。

  周泽也指出,这并不意味着案子已经了结,许志永仍面对审讯与被判入狱的可能。

  已缴纳偷税罚款

  他并透露,“公盟”已按照当局的规定,对税务机关缴纳了偷税罚款。周泽没有直接说明他们缴付的罚金数额,但是根据许志永个人以及“公盟”网站之前发布的消息,“公盟”被控偷税金额约18万元人民币,地税局与国税局对他处以最高罚款,两者规定的罚款合计123万元多人民币,合计下来,许志永一共需缴付的款项是142万元人民币(约32万新元)。

  这笔庞大的款项是通过公众捐款与个别人士友情赞助凑集而来。据了解,许志永被逮捕以后,为其打抱不平的网民发起捐款,10天内就凑集到80多万元人民币。

  对于缴付罚款的做法,周泽解释说:“我们是尊重制度,尊重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我们的法律义务。”他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他们会在缴付罚款后申请行政复议,之后会进行诉讼。

  周泽说:“我们的维权活动都会在法律框架里进行。”

  在中国,由于NGO注册非常困难,许多公益机构无奈只能采用工商注册的方式取得合法身份。然而,这表示NGO不仅无法享受税务优待,还要面对缴税与漏税问题等经济困扰。

  北京市民政局是在上个月17日对“公盟”进行搜查,许志永本人在29日被警方带走,他之后被关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许志永与“公盟”这几年来多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等方面的帮助。许志永在2003年曾为“孙志刚案”上书全国人大与国务院,促成政府废除收容遣送制度而声名大噪。在今年5月的湖北“邓玉娇案”中,公盟也曾以维权律师的身份介入。

  “公盟”在社会关注案件中的表现,使一些观察人士认为当局逮捕许志永是为了杀鸡儆猴,以对其他维权NGO施压与警告。

  “公盟”出事后,北京益仁平中心也两次遭执法机关入室检查。中心负责人陆军昨天受访时告诉本报,许志永取保候审,他终于能够放下紧张的心情。

  陆军说:“之前,我们每天都等着政府上门找碴,可以说是严阵以待。”他坦诚,当局改变初衷放许志永回家,让他非常意外。

  他估计,这起案子在民间引起反响很大,当局大概希望在建国60周年国庆来临以前,缓和社会气氛。再者,他认为政府内部一些开明人士会相信,NGO并不会威胁到现政权,反而能够促进官民间的沟通,促进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长期观察中国政情的网络评论人莫之许则认为,当局目的已基本达到:即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与惩罚许志永,因此预估本案在经过“取保候审”这个下台阶后,可能就不了了之。

  陆军昨天在“公盟”办公室见过许志永本人,他形容:“许志永瘦了一点,但是精神还挺好。”(韩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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