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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窝案终审 原市委书记获死缓 纪委书记获死刑

www.sinoca.com 2009-08-14  人民网


  2009年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和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宣判:驳回一审被告人李大伦、曾锦春上诉,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大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李大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被告人陈立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三、没收被告人李大伦、陈立华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1374.3281万元、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181.2925万元,上缴国库。同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锦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曾锦春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没收被告人曾锦春受贿犯罪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3131.84万元,违法所得及孳息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877.9万元上缴国库。宣判后,李大伦、陈立华、曾锦春不服,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上诉人李大伦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建筑工程、采矿、任职、减免税费、解决贷款和原材料供应及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立华等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366.3281万元。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797.73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上诉人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李大伦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在“两规”期间如实交待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原审判决对其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上诉人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罪该处死。一审判决认定曾锦春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曾锦春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诗人-贪官-李大伦

  李大伦精通做诗填词,出过诗词散文集、书法作品集。

  但他更是1949年以来湖南在任上被反腐铁拳击倒的“重量级人物”。李好大喜功,是一个“唯工程论”的官员,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一些市政工程迅速确立并上马实施。[详细]

  “曾矿长”-曾锦春

  人送外号“郴州第一贪”。他被“双规”消息传出的那几天,郴州及辖下县城鞭炮响彻云霄,当地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复印件也卖到了5元一份。[详细]

  “三玩市长”雷渊利

  雷渊利被称为玩钱、玩权和玩女人的“三玩市长”,在郴州能叫出名字的情人有九个,他是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2005年8月24日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案牵出来的。雷渊利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详细]

  湖南郴州官场地震

  湖南郴州连发腐败窝案涉及官商158人


  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在李大伦被调查后,郴州又一批干部因李案“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人称“三不准宣传部长”、“矿难灭火队长”),郴州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杨秀善,郴州市郴汽集团原董事长黄兆林被审查,之后又有20多位民营企业家相继被查,该案波及当地党政干部、商界人士158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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