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离婚的林女士把丈夫蒋先生的手机号码用呼叫转移的方式接到自己的手机上,对来电找她丈夫的人称“此人已死”,引起丈夫亲朋的极大恐慌。据查,林女士在2008年3月23日至24日期间对蒋先生的手机恶意呼叫转移12次,前后5次申请停机。
昨天,林女士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决向蒋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和律师费。
普陀区法院法官张友明认为,林女士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蒋先生的人格尊严;在法律上,林女士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且主观过错明显,林女士的违法行为与蒋先生及其父母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mjik h43rgbn bgfe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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