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加拿大移民部的一条规定,一名加拿大女子在28岁生日当天被悄悄取消了加国国籍,变成了一个无国籍人士。
在加拿大住了一辈子
卑诗省Squamish居民Bertha Funk说,她从2个月大开始,就一直住在加拿大。1980年,她和家人从墨西哥移民到这里。
Bertha不知道的是,1977年修改了国籍法,要求在1977年2月15日至198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在海外出生,同时父母中也有一人在海外出生的人士,必须在年满28岁之前重新申请加拿大国籍。
Bertha现在已经36岁。她说自己一直不知道已经被取消公民资格。
直到今年初,当她致电移民部询问有关更换公民卡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一名无国籍人士。
“怎么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Bertha至今仍然对自己被取消国籍感到不解。
“加拿大是我唯一的家,现在却告诉我,我不属于这里。简直让我崩溃。”
Bertha正在竭力争取拿回国籍
国籍法中这条匪夷所思的规定已经于2009年废除,初衷是限制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继承加拿大国籍。
联邦移民难民和公民部的发言人对《多伦多星报》表示,他们已经努力与那些受到影响的人取得联系。不过目前还没有数据,无法了解有多少因此失去国籍。
移民部官员Lindsay Wemp说,该部门在可能的情况下,已经在这些人28岁生日前通过信件通知他们。
据悉,Bertha的父亲在墨西哥出生,父母(Bertha的祖父母)是加拿大人。父亲于1980年带着家人回到曼省定居。在几个兄弟姐妹中,只有Bertha受影响,因为她的生日。
她住在Winnepeg,后来搬到卑诗省上学,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工作交税,持加拿大护照出境旅行,直到近期。
今年4月,她接到移民部的来信,提供两个选择: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或者申请“特别”授予国籍。信中提到,后者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正式程序,需要层层审批。
Bertha表示,她已经写信给移民部长麦家廉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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