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请加拿大女性代孕不但不用付钱给加拿大女性,而且连孕期看医生、体检、 到最后入院生产的费用都由加拿大公费医疗系统全包了。
需要拨乱反正
专家们呼吁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拨乱反正解决混乱一团的加拿大代孕法规的时候了。
挪威妇女Hilde Reva怀里抱着代孕出生的女婴 Genevieve Georget
加拿大广播公司记者Amanda Pfeffer报道说,挪威妇女Hilde Reva在渥太华一家医院怀里抱着刚出生的女婴Julie喜极而泣。这个即将属于她的孩子走的是国际试管婴儿之路,先是她与丈夫的受精卵被空运到加拿大,然后由多伦多的试管婴儿专家将受精卵植入加拿大渥太华妇女Amy Cameron的子宫,最后怀胎10月直到婴儿出生。
在Hilde Reva的律师完成领养法律文件之前,女婴Julie在法律上仍然属于Amy Cameron,是加拿大公民,享受包括公费医疗在内的加拿大福利。Amy Cameron从怀孕到生孩子的医疗费用也都是安大略省公费医疗系统承担。
渥太华生育中心的Arthur Leader经常在试管婴儿和代孕问题上为政府提供咨询意见,他呼吁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尽快协商讨论并出台适合加拿大情况的代孕法规,因为现行的法规不但混乱,而且对于代孕的各方都没有提供需要的保护,从代孕母亲、到婴儿、到接收和养育婴儿的夫妇。
代孕母亲得不到报酬
对于代孕母亲来说,加拿大法律禁止收受报酬的代孕行为,但准许代孕母亲由于代孕而发生的费用得到补偿;但什么属于“代孕而发生的费用”却并没有明确的定义,这等于是促成了一个自由度很大的“灰色”地带。
纳税人买单
由于加拿大各个省份的公费医疗系统承担怀孕和生孩子的医疗费用,这等于是加拿大纳税人的钱被用来补贴接收代孕婴儿的外国夫妇。一些加拿大代孕服务公司在招揽外国客户的广告上就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加拿大代孕不用支付医疗费用的好处,并拿在加拿大的邻国美国代孕要为代孕母亲购买昂贵的医疗保险来作为对比。
实际上加拿大纳税人的金钱用在代孕方面的开支还不只是医疗费,还有代孕母亲休产假而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在印度、泰国和墨西哥政府禁止本国妇女为外国人代孕后,想在加拿大找代孕母亲的外国人猛增。
外国人的权益也无保障
需要代孕服务的外国人也有权益不受保护的问题
对于请加拿大女性代孕的外国人来说,他们的权益在加拿大也没有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加拿大现行的法规,代孕母亲肚子里的胎儿和生出来的孩子属于代孕母亲;虽然代孕母亲与请其代孕的外国人之间签有代孕协议,但代孕母亲可以反悔,在孩子出生后拒绝把孩子交出去,即便孩子是外国夫妇卵子和精子结合的产物。
相比之下,美国加利福尼亚等州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在孕期4个月之后,代孕妇女子宫里的孩子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代孕女性、而属于委托其代孕的夫妇。
一招制胜的办法
加拿大代孕网站Surrogacy in Canada Online (SCO)负责人罗兹.海因里希Rhoads-Heinrich 认为,其实有一个简单的办法能够一揽子解决这些问题,这就是把现在志愿性的免费代孕服务变成付费服务,需要代孕服务的外国人要付给加拿大代孕母亲合理的报酬、支付与怀孕和生孩子有关的医疗费用;在代孕服务商业化之后,签署的合同也就具有了商业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孩子出生后自然属于付费购买代孕服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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