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留学生刘某(CAN HUI LIU)以“焊工”的专业申请申请经验移民,而移民官联系他的经理后,发现他是记账员。虽然经理后来改口,但是仍没有获得移民官的信任。刘某随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是仍然被拒绝。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人们:在申请移民的过程中一定要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消息:现年30岁的刘某是中国公民,于09年9月来到加拿大。他先是住在温哥华,一年后搬到多伦多,入读Seneca学院,2011年获得了会计文凭。
2014年,刘某申请了联邦经验类移民。在申请的工作履历一栏上他写着: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间,他在多伦多的一间华人电焊公司当学徒(Apprentice Welder)。该公司的经理高某也写信证明,刘是公司的全职雇员,,每周工作44小时。
2014年11月,移民官致电高经理证实这一细节。这时,高经理的说法却和信里写得不一样了。他说,刘某最初在公司当记账员(Bookkeeper),并要求接受电焊培训。在他当了2、3个月的学徒后,由于“缺乏一些必要的技能”而又被转回到了会计室,继续当记账员。
有鉴于此,移民官对刘某的履历产生了怀疑,并给他发了一封电邮。刘某随后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包括工资支票、几张照片,还有一封来自高经理的解释信。
高经理在信中说,移民官打电话来的时候,他正在开车。他当时建议晚些时候再来电话,但是移民官不听,坚持为了几个问题。由于自己开车“分神”,所以问题回 答得不准确。事实上,公司的几名雇员都用同一个英文名,所以他把这几个人搞混了。至于刘某,他确实是焊工,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在公 司做全职工作,当时每小时挣15元。”
不过,移民官并不相信高经理的解释,认为把人名弄混淆缺乏逻辑,所以这封信并没有帮助刘某摆脱移民官的怀疑。在2015年5月,移民部拒绝了刘先生的移民申请,理由是他不具备经验类移民所需的工作经验。
刘某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是在今年的4月底被拒。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判断证据是否真实是移民官的工作。他可以选择相信高经理的第一次说法,也可以选择第二次。虽然移民官没有解释为什么他不相信经理的解释信,但是这不能代表其决定不合理和不透明。
法官重申,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并非上诉庭的工作,所以刘某的上诉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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