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尼托巴省刑事审议局星期四(2月25日)批准李伟光独自居住。只等他的治疗小组完成有关的评估报告和融入社区计划并做出推荐,他就可以找房子搬家了。但是他今后必须接受按时服药的监督,定期和有关医疗专家及心理医生接触。
被免除刑事责任的李伟光几年来逐步获得行动自由,负责治疗他的医生对治疗效果和他的表现都很满意。麦克林的母亲德戴利女士说,她对曼省刑事审议局的决定并 不感到吃惊,但也不信任该机构的审议方法。她认为,李伟光旧病复发的可能性极大,因为并没有一个法律机构可以强制他服药治病。
精神分裂症很难根治,只能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其中偏执型患者对药物治疗的反应属于比较好的。但是这个类型的主要症状是幻听和幻觉,患者的思维和言行可能和常人无异,因此发病时不容易被立刻察觉。李伟光的前雇主听说他杀人后大吃一惊,因为他平日是个守时尽责的好员工。
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翰.纳什(John Forbes Nash Jr.)就是一个偏执型精神分裂患者。
目击者:李伟光应该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克里斯多夫.阿尔圭尔是没有原谅李伟光的目击者之一。他不同意曼省刑事审议局的决定,认为如果李伟光真的痊愈了,那就应该被送去接受法庭审判。
阿尔圭尔是一个长途卡车司机。2008年7月30日那一天,他开车经过出事的灰狗巴士,停下来看个究竟。“一位女士冲向我的卡车,告诉我巴士上有人被刺了。”阿尔圭尔帮着把乘客们领到安全地带,然后又跟着巴士司机返回巴士附近,把车门堵住,直到警察赶到。
他目睹了麦克林被斩首和接下来发生的事,至今对警察的表现颇有微词,认为他们本该做得更好,阻止李伟光进一步损毁尸体。警方当时和李伟光对峙四个多小时,直到他试图跳窗逃跑时才逮捕了他。
阿尔圭尔此后每年都关注李伟光的精神评估,每年都对评估结果感到愤怒。他认为李伟光做的事完全可以被判两个无期徒刑,应该在监狱里被关到死。现在这样放他出来,让他慢慢消失在人群中,有一天他也许会再杀人。
法学家:李伟光可以重返社会
按照加拿大刑法,被指控刑事罪名的人必须有理解是非对错的能力才能被判有罪。尽管以精神问题为辩护理由成功脱罪的人在加拿大极少,但是哈利法克斯的法学教 授艾奇.凯泽说,准予免除刑责是加拿大司法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阻止重新犯罪,也体现在尊重被告重返社会的权利。
具体到李伟光,凯泽说,他已经康复或者正在康复,他会受到严密的监督,重返社会应该没有问题。
阿尔圭尔听不进凯泽的理论。但是他借CBC记者Karen Pauls采访他的机会向麦克林的亲友和其他目击者表达了一个祝愿:“我希望他们能够获得解脱,获得安宁。蒂姆走了,但是他没有被忘记。他影响了许多人,我们会永远纪念他。”
(RCI with 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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