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加拿大华裔男子陈耀宗(Chan Yiu-Chung,译音)在网上认识了一名来自中国的女士,两人网聊后不满一年就结了婚。可是,当陈申请太太来加拿大团聚的时候,却被移民部以“疑点太多”而拒绝。陈将案子上诉至联邦法庭,可仍被驳回。
据联邦法院的文件披露,陈耀宗于1979年从香港移居加拿大,并于1985年正式取得公民资格。他有一位前妻,两人婚姻维持了25年,并育有3名子女。
在离婚后,陈耀宗于2009年2月在一个名为“China Love”交友网站上认识了现年47岁的第二任妻子。据他表示,当时自己在该网站上看到妻子的个人简历,并加入了收藏夹。不久之后,他就收到对方发来的站内短信,于是两人开始交往。两个人一开始是通过站内短信联络,4个月后开始互通电话以及上网视频聊天。7个月后也就是当年9月,陈耀宗在视频聊天时求婚,对方答应了。
次年1月,也是就是两人认识的11个月,陈耀宗去中国与妻子结婚。婚后一个月,他便为妻子办理了家庭团聚移民申请。
在审查了两人的资料后,移民部发现了很多疑点,包括:
1、两人声称是在“China Love”交友网站上认识的,并互相通信的。陈太太不懂英语,可是在该网站个人简介中所有资料,均以英语表达。
2、陈耀宗同妻子认识7个月,没有见面,就订了婚,11个月后就“闪婚”,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
3、陈耀宗对妻子的工作﹑中国的住处描述,同妻子所描述的不同。
4、结婚后陈耀宗每年只回中国探访妻子一次,每次逗留只有2个星期。(后来陈解释他受姐姐所托,要管理她在加拿大的物业,故无法频繁往返加中两地。)
5、陈太太一再否认自己无意移居国外,直至认识现任丈夫后,才有此想法,可是她曾在一封电邮中表示,希望在婚后可以移居至丈夫所居住的国家。
6、陈太太并不了解“China Love”交友网站,一开始说该网站只供中国男女寻觅对象,后来才说该网站也可以寻找海外伴侣。
于是,移民部在2011年4月以“疑点太多”为由,拒绝了申请。
在申请被拒绝后,陈向联邦法庭上诉。这场官司打了4年之久,陈耀宗还是败诉了。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鉴于上诉人与其妻就一些最基本的事情如工作与家庭生活,都缺乏沟通,所以移民部拒绝其申请合情合理。两人递交的证据有多处矛盾,确实令人怀疑该段婚姻的真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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