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政府内部文件显示,加拿大情报局在打击潜在国安问题时,倾向与美国中情局(CIA)及英国军情6处(MI6)合作,新反恐法C-51法案也促使加国情报局加速推动各项业务计划。舆论抨击此举将侵害人权,对此自由党政府承诺将重新检视新反恐法。
根据政府文件指出,C-51法案扩大情报局权力,允许情报人员至海外打击恐怖活动,包括破坏国外秘密行动,这是过去情报人员受限的部分。文件表明,“执行国际任务时,情报局行动前会先寻求当地合作伙伴或信任的盟友合作。过去情报局曾受邀参与海外的联合行动,任务包括扰乱敌方或援助盟友,但政府一直没有授权同意。”如今情报局权力扩大,受争议的不仅于此,还包括可暗中干预网站运作、取消预订机票等各式各样的活动。批评者认为这表示只要法官认定是恐怖活动,情报人员就能罔顾宪法,侵犯人权。
此外,情报局亦能协调相关机构,包括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和外交部共同执行任务,甚至能向加拿大电子通讯安全局(Communications Security Establishment)及电子情报机构要求技术支援。然而,负责监督情报局的加拿大情报局监察委员会(Security Intelligence Review Committee,SIRC)的权力却没有相应增加。
渥太华大学法学教授福西斯(Craig Forcese)便担心SIRC是否有能力在情报局与国内外机构合作时,依循线索监督整个行动。他说:“SIRC的难处在于他们只能看着情报局的行动,但没有任何伙伴协助。”
对此,即将上任的自由党政府表示,将会重新检视C-51法案中具争议的部分,确保情报局所有行动都符合宪法。同时计划在国会设立新委员会,使其能检视联邦机构所持有的相关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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