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日前在基隆那市(Kelowna)的海滩日光浴袒露上身,遭警员勒令穿衣,她经追查后确认自己没有违法,对警方竟不懂妇女有裸露和上空权利的法令感到不解。
卑诗女子罗布敦(Susan Rowbottom)说,她日前在海滩脱去上衣晒日光浴,不久后有皇家骑警靠近,说她上空违法,要立刻穿上衣服。罗布敦不想惹麻烦,虽然心知在卑省不论男、女都有上空权利,但仍按照警员指示用衣物遮蔽上身。
罗布敦后来向基隆那市府和当地骑警查询,证实她“卑诗省女性有上空权利”的认知正确,希望借由自己的遭遇提醒警方,不要再执行根本不存在的法律。基隆那市骑警表示,甚少会逮捕公众裸露行为,除非有人在学校附近裸露,或涉及到在公众场所发生性行为等。
在基隆那海滩露胸被警员要求穿衣的罗布敦。(CBC)
安省姐妹正在组织“与我们一起露乳”集会。(CTV)
另外,安省基庆纳市(Kitchener)布瑞拉家三姐妹艾莉夏、塔玛拉和穆哈木也有类似遭遇。三人24日傍晚光着上身在一条僻静的小街骑自行车时,一名警员驾车驶近后,摇下车窗对三姐妹说,她们应穿上衣服。
26岁的艾莉夏向那名警员指出,根本没有那条法律,并掏出手机摄录她们和警察的交谈。警员改口说,他只是要检查一下她们的自行车车铃和车灯是否齐备。那警员离去后,她们前往警察局向警方投诉。
1996年,安省妇女洁寇布斯因裸露上身遭判刑,但上诉法院推翻判决,指出在公众场合上空并未辱及他人。四年后卑诗省发生类似案件,法官也透过裁决确定卑诗省女性有“上空”的权利。
布瑞拉三姐妹正筹备一次“与我们一起露乳”(Bare With Us)的集会,想要以此教育公众,妇女拥有与男性一样不用穿上衣的权利。集会订8月1日中午在安省滑铁卢镇广场(Waterloo Town Square)举行,欢迎任何人出席,包括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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