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星期五上午下达判决,裁定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伊万.亨利有权利为他27年的冤狱起诉省和联邦两级政府并要求赔偿。
伊万.亨利在1983年被裁定10项性侵罪名。尽管他一直坚称自己无辜,但直到2010年才获得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无罪判决。此时他已经在监狱中度过27年。2011年,亨利对此案检控方提出控告,但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认为,如果亨利无法证明检控官故意隐瞒证据,就不能获得赔偿。
加拿大最高法院判决说,无论检控官没有披露全部信息是出于恶意还是处于疏忽,亨利都有权提出起诉。加拿大作为国际政治与公民权利公约的签署国,有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权利的义务。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