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台一项新法规。根据这项法规,被B.C. 法院错判为性骚扰罪而入狱27年的男子Ivan Henry可以根据《权利与自由宪章》提起上诉。
这一里程碑的法规实施条件为,刑事检察官没有足够证据就对被控方下判决。
1983年,Ivan Henry被控涉嫌3起强奸案,2起预谋强奸案和5起强暴猥亵8名温哥华妇女案,被判为重刑犯并入狱。
2001年,Henry分别向省级和联邦检察长、温哥华政府及其警察署3名警官提出请求,请求帮助他上诉。
2010年,B.C. 上诉法院以缺乏Henry犯罪证据为由推翻了对Henry的判决。
现在,最高法院出台了新法规,被B.C.法院错判的Ivan Henry符合上诉条件,可以提起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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