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谋杀妈妈,我没有谋杀妈妈。"通过翻译知道陪审团的决定后,41岁的士嘉堡男子陈健文(译音:Jian Wen Chen)情绪有些激动的重复,并希望翻译向法官表达他的意思,法官轻微点了一下头,表示知道他的意思了,但是陪审团的决定是无法改变的。
陪审团12名成员今天下午一致裁决,陈健文弑母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法官当即宣布按照法律,二级谋杀自动被判终身监禁,假释期介乎10年至25年之间,在听取了陪审团对量刑的意见之后,法官宣布将于5月29日作出最终判决。
中国移民陈健文弑母案今天到了最后关头,法官上午向12名陪审团做出最后的指引,陪审员们从中午12点45分退庭商议,直到下午6点才有结果。
身穿灰色有帽子的运动衣的陈健文被2名庭警戴着手铐押上法庭,站到被告席后被除掉手铐。
陪审团成员鱼贯入场时,陈健文神情明显有些紧张,不知等候自己的命运是什么,他双手合十,喃喃自语,不时把头埋到被告席挡板下面。
法庭昨日做结案陈词,陈健文的辩护律师加里克(Dana Garrick)向陪审团说﹐曾为被告做过心理检验的鉴证精神病科医生麦克唐纳(Angus McDonald) 出庭作供指被告智商迟钝﹐案发时有精神病征﹐故陪审团要决定被告当时是否有意杀人。若对此有怀疑﹐也可考虑将二级谋杀罪转判为误杀罪。
该案检控官高兰(Craig Coughlan)则说﹐被告妻子曾作供指被告母亲因不满被告经常在家念佛经﹐令她烦厌﹐双方因而长期有争执﹐可以是谋杀动机。
另外﹐于案发后当1名华裔女警员到达现场告知陈健文,警方以「意图谋杀」罪将他拘捕之时,陈健文曾含糊地低声用广东话说﹕「我没有意图谋杀,是我阿妈令我太生气,我才会这麽做。」
被告辩护律师加里克指出﹐被告于2002年从中国移民到多伦多后﹐有时在餐馆做厨师﹐有时在超市工作。被告妻子出庭说被告不是聪明人﹐有时要对他讲几次才明白﹐又不谙英语﹐故大部分家事都是由她作决定﹐更没能力打911报警。
被告于案发前1周失去餐馆工作后﹐出现不正常行为﹐包括自言自语﹔无故大笑﹔失眠﹔在屋内走上走落﹔甚至谈及鬼神等。当她们叫被告去看医生时﹐被告回答指找到工作时才看医生。
检控官高兰则指鉴证精神病科医生麦克唐纳也于庭上指被告做一些测验时没有尽力去做﹐例如记忆测验﹐并夸大其精神病病征﹐出现诈病的情况。精神病的病征包括感到溷淆﹔未能分清真实或是虚幻等。麦克唐纳医生指被告曾向他以英语说出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令他感到意外。高兰指被告说他出现的精神分裂症病征也不太常见﹔被告指服食精神分裂症药后即感到病征消失﹐但通常服用该类药后要等一段时间才见到效用。
检控官高兰又向陪审团说﹐被告当时用了很强暴力殴打他的母亲﹐当时他将母亲推倒在地上﹐被告出了多拳打她的面部及头部。她连头骨也被他打裂﹐血溅至8英尺之远﹐连被告的手指骨也打至有骨折。验尸报告指死者的头骨破裂﹔眼和鼻都被打爆﹔面部、前额、后脑及手臂都有伤痕。跟着被告返回睡房﹐不理其母亲死活。
他说﹐法庭证供未有显示当天早上发生何事令被告发怒﹐当天被告的同居配偶外出只有40至45分钟﹐返家后便见到婆婆躺在客厅地上﹐近头部的地上有一大滩血。
此宗引人关注的弒母案发生于2013年6月1日早上8时左右。警方接报赶至士嘉堡冰梨路(Brimley Road)与芬治大道东(Finch Avenue East)交界西北角的Carolbreen Square一间住宅调查,在屋内发现66岁华裔妇人陆心英奄奄一息倒卧地上。陆心英留医两日后不治。警方调查后将死者的儿子陈建文拘捕,落案起诉一项涉嫌二级谋杀罪。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