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警务人员,并不意味着可以借此逃脱罪责。报告显示,去年共有六名警员试图以警察身分让自己摆脱麻烦,结果遭惩处。
根据警察投诉委员会(Police Complaint Commissioner)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去年共有六名警员在不同场合亮出警徽或表明警察身分,试图让自己开脱,其中有四名是温哥华警员、一名运输警队警察、以及一名新西敏警察。当中四人涉嫌酒驾、一人打架,还有一人则是在赌场行为不当。
结果是罪加一等,以违反职业操守遭额外惩罚,包括停薪、停职一至三日不等。
另外,去年还有三名运输警察被指在小队会议上羞辱一名女警,被停职两天,并要求参加“Respect”道德课程,他们的主管亦受到同样惩罚。
一名阿伯斯福特警员因在与女文职人员相处时有不专业行为,被停职六天,至于要求与女职员保持不正当关系更要降级一年;还有一名新西敏警员则因被发现在一名女子家中醉酒,降级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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