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月,曼尼托巴省刑事检讨委员会作出决定﹐灰狗巴士斩头血案华裔被告李伟光(Vince Li﹐下图)被容许获得更大行动自由﹐可以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外出﹐到该省的省会温尼伯﹐不过前提是要带手机,而且该委员会也同意﹐未来李伟光有入住社区群屋的可能性。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不仅受害人家属愤怒,社区居民担忧,就连联邦传统部长、曼省国会议员格洛弗(Shelly Glover)也表示,她很担心李伟光获得更大自由可能带来的后果。她说,李伟光砍掉1名无辜青年的头颅﹐他是危险而有暴力倾向到罪犯,让其回到社区﹐将对社会和公众安全构成威胁,这是不可接受的,政府应该修改不负刑责的刑法。
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再犯罪机会有多大?
按照以前的研究,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NCR(not criminally responsible)在被释放或重获自由之后的犯罪率高达70%,而普通罪犯在被释放之后的犯罪率仅为34%。
但由加拿大多间大学和研究机构包括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卑诗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以及the Royal Ottawa联合所做的项目(The National Trajectory Project)发现,其实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被释放后的犯罪率仅为17%。
不过也有地区差异,比较魁省和安省,前者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高达22%,而安省仅为9%。
这是该项目对魁省、安省及卑诗3省1,800个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之后得出的结果,该项研究的成果刚刚发表在加拿大精神病杂志(Canadian Journal of Psychiatry)的网络版上。
有多少案件中被告被判不服刑责?
根据上述研究,在研究对象的3大省中,魁省每千宗刑事案件中有6.08个被告不负刑责或NCR,安省为0.95,卑诗为1.34。由于该项目没有进行全国范围的调查,可以用于对比的全国数据是2006年的,即全国平均数为:每千宗刑事案件中有1.8个被告不服刑责或NCR。
但是上述研究指出,在3省不负刑责或NCR的精神病人中,高达72%的人在犯罪之前曾经因精神病发作而看医生或是住院接受治疗。但他们的病情往往没有引起各界足够重视,以致发生各类严重犯罪及家庭和个人悲剧,因此该报告的作者认为,如果他们的问题得到足够重视,他们得到专业帮助,很多悲剧本来可以避免。
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主要以陌生人为犯罪目标?
来自北京的李伟光2008年7月在灰狗巴士上犯案﹐杀害邻座乘客、白人青年麦克莱恩(Tim McLean)﹐不仅砍下他的头颅而且目击者看到他还吃受害人的身体器官。李伟光是杀害陌生人,多伦多的Richard Kachkar(下图)也是如此,他驾驶铲雪车撞死并无恩怨的多伦多警官,法庭裁定他们均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由此引出的问题是,是否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主要以陌生人为犯罪目标?
但上述研究揭示,虽然随机或没有特定目标的犯罪广受人们关注,但不负刑责精神病人的袭击目标更多是他们熟悉的人,34%的受害者为被告的家人,20%的受害者是被告认识甚至熟悉的人,23%是与被告接触较多的群体,包括警官、医护人员、社工等等,另外23%才是与被告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不过,上述数据中的罪案多数是一般性的刑事案,只有少数属于严重暴力案件。
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应该关多久?
华裔李伟光2008年犯案,由于其犯罪性质严重,他是在曼省刑事检讨委员会的多次评估之后逐步获得更多行动自由的。
至于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应该关多久,上述研究结果显示,从安省与魁省比较而言,安省更严格一些,92%的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在被拘一年之后仍然没有被释放,而魁省则松一些,74%的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在被拘一年之后仍然在押或处于刑事检讨委员会的评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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