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专家们23日建议,将数年前在长途巴士上割下邻座乘客头颅的李伟光,由塞尔寇克市(Selkirk)附近的精神病院转往温尼辟的医院,最终目标则是让李伟光前往社区复健院。
除此之外,这些专家还建议,允许李伟光在有人陪同下到温尼辟活动。
一年之前,缅尼托巴省刑事审议委员会日接受医生的建议,批准李伟光白天在无人监护情形下离开精神病院,最初李伟光只能自由外出30分钟,以后逐渐延长至一整天。
精神科专家最近建议让李伟光离开精神病院。图为李伟光2008年8月5日在缅尼托巴省法院出庭。(加通社)
负责治疗李伟光的精神科医生克瑞默现在又对曼尼托巴省刑事审议委员会说,李伟光的病情“大幅度好转”,重新发病的风险非常低。由其它数位医生进行的评估也作出了同样的结论。
克瑞默医生又说,李伟光明白他需要继续服药以控制病情,如果将李伟光转到社区复健院,那里的医护人员将能够确保李伟光按时服药,“他重新以暴力侵犯他人的可能性很低。”
2008年7月,李伟光在一辆灰狗巴士上用利刃猛刺邻座乘客麦克连,将其杀死后,又割下他头,和吃掉他部分器官。法庭最终判决,李伟光是在精神病发作状况下犯罪,因而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必须接受强制性的治疗。
在接受治疗后,李伟光恢复情形良好,有关当局于是根据医生的建议,逐渐放松对他的控制。去年,他已获准在无人戒护情形下离开精神病院,外出散步。
曼尼托巴省刑事审议委员会的刑事精神病健康项目经理麦坚时在听证会上说,李伟光白天在无人监护情形下离开精神病院时,在当地遇到一些人的非议,但李伟光能相当有效地因应这样的遭遇。
麦坚时继续说,温尼辟是大城市,允许李伟光前往温尼辟,也许可以令他不会那么引人注目。
曼尼托巴省刑事审议委员会将在数周内决定,是否接受精神科专家们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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