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琛儿 (Simmy Yu – Tkatch & Associates) 是一位专注处理各类机动车、滑倒、绊倒意外,长期及短期伤残保险拒赔、产品责任、犬只伤害以及其他人身伤害相关案件的律师。
她为世界日报读者提供以下资料:多伦多有个不同于以往的严寒冬天,冰雪堆积,要记住,业主和租户有个很重要的责任,这就是要确保行人能在安全的情况下走过他们的物业。虽然行人也有责任采取安全合理的方法行走,但他们也不该受到意外的危害。
潜在的危险情况包括:冰/雪还没有被清除、滑溜地面(污渍,地面湿滑)、光线不足、缺少扶手、洞孔、间隙或地面裂缝,高低不平的地面(意想不到的颠簸、路缘石、地洞)。
图为行人在行人道上易跌倒的状况。(图: 业者提供)
如果有人滑倒或跘倒,业主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个人或公司未能采取合理谨慎的措施确保安全和没有障碍物,受伤的行人有权因业权人的疏忽,引致他受痛苦而提出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用,收入损失以及其他开支。
例如,有人由于商店老板未清除入口的冰块而令他跌倒断腿,几星期不能工作,这人可以起诉店东,要求赔偿他失去的收入,因意外而引起的支出,以及补偿他所受到的痛苦。
根据“业主责任法”,业主须采取合理的措施去确保进入其物业范围的人的安全。“什么是合理的措施”?合理措施列表中包括:
?危险是可预见的吗?例如,可以想像,一个狭窄的,昏暗的楼梯可能会做成危险。
?业主采取的措施是否合乎标准?例如,业主不可能每半小时清理一次他物业的冰雪,但也不可能待冰暴过后一星期才清理。
?有没有维修和检查制度存在?例如,有没有工作人员负责确保楼宇安全,有没有检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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