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全国每年有大约两千人接受器官移植手术,与此同时每年也有大约三百人在等待手术时去世。加拿大可供移植的器官不足由来已久,排队等候的患者全国各地有四千多人。
但是根据加拿大卫生信息研究所星期四公布的一份报告,如果“潜在的”老年器官捐赠者变成真正的捐赠者的话,加拿大全国每年可供移植的器官将增加3500多个。这个数字是根据每个捐赠者平均可提供3.4个器官的平均水平得来。目前他们当中仅有三分之一的人最后真正捐赠器官。
2012年加拿大共有4612人在排队等候捐赠器官,大部分人是等待换肾。这一年有230人在等待中因器官衰竭死亡。
没有充分利用老年捐赠者和心脏死亡捐赠者的潜力
医疗属于省级政府的管辖范围。加拿大卫生信息研究所的报告说,加拿大各省比较注重从50岁以下的群体当中寻找器官捐赠者和获取器官。在2008年到2012年期间,加拿大的器官捐赠者中有23%的年龄在六十岁以上。但是具体到各省,老年捐赠者的人数差异相当大。
在魁北克省各家医院获得的供移植器官中,有34%来自60岁以上的死者。但是在中部的阿尔伯塔省和曼尼托巴省,这个比例只有9%。
加拿大目前大部分供移植的器官仍然来自脑死亡患者。由于恶性车祸的减少等原因,死于脑部创伤的人数下降。自2006年起,一些省份开始接受来自心脏死亡患者的器官捐赠(DCD)。这一类器官捐献者过去两年来上升了17%, 但是仍然低于其他国家。例如,在英国所有的亡故捐赠者中,超过40%是心脏死亡。
目前加拿大仅有五个省份进行心脏死亡器官捐赠和移植。加拿大卫生信息研究所的报告认为,造成心脏死亡器官捐赠滞后的原因包括医院资源和专家的不足以及某些医院在医学道德方面的考虑。
死亡的定义
每年有500多加拿大人在死后捐赠他们的器官。但是让很多想这样做的人或者他们的家属产生顾虑的是“死后”的定义。阿尔伯塔大学重症监护中心的负责人大卫.赛根说,死亡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指出一个特定的时间点是困难的。
加拿大医学界对涉及到器官捐赠的心脏死亡制定的标准是心脏停跳后至少5分钟。但即使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医院做法可能也不一样。多伦多总医院按规定等候5分钟,但在该市的圣迈克尔医院,医生在心脏停跳后至少等候10分钟才开始摘取器官。
其他国家的标准差异也很大。意大利的医生在心脏停跳至少20分钟后才宣布患者死亡,而在美国科罗拉多州丹佛市仅仅是75秒。
加拿大器官捐赠远远落后于欧洲国家和美国。加拿大卫生部在2005年制定了关于心脏死亡后器官捐赠的全国标准。但是到目前为止,曼尼托巴、新不伦瑞克和萨斯喀彻温等省份并不实行这个标准。即使是在同一个省份,标准也有不同,例如在阿尔伯塔省。
医学界的争论
埃德蒙顿的重症监护专家阿里.乔夫是心脏死亡后器官捐赠的反对者之一。他认为,现在的医疗手段很先进,心脏停跳5分钟不见得就意味着心脏死亡不可逆转。因此从挽救患者生命的角度来说,至少应该等待20到30分钟再确认患者死亡。但是从器官捐赠的角度来说,等候这么长时间会影响到器官质量。
虽然此类专业性很强的争论基本上在医学界内部进行,但是哈利法克斯律师雅克琳娜.肖说,相当一部分加拿大人对死后捐赠器官的排斥是来自被过早宣布死亡的担心。
不过,麦吉尔大学的山姆.谢米医生说,负责治疗病危患者的医生团队和负责器官摘取和移植的医生团队是被严格分开的。在加拿大,这既是医学道德准则,也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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