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华裔学生林俊肢解案审讯进入最后阶段﹐辩方律师周三对陪审团说﹐他们应该裁定﹐被告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勒克莱尔(Luc Leclair)认为﹐毫无疑问﹐马格诺塔患有精神分裂症﹐他在2012年5月行凶时精神不健全。
勒克莱尔在1小时的陈词中说﹕“马格诺塔先生的裁决握在你们手中。”他又说﹕“精神错乱﹐就是精神错乱。”
32岁的被告马格诺塔原居安省士嘉堡﹐他承认杀害33岁的林俊﹐但不承认一项一级谋杀?4项控罪﹐要求法庭判处他有精神健康问题﹐不需负刑责。其他4项控罪包括﹕刑事骚扰总理哈珀和一些国会议员﹔邮寄淫秽与猥亵物品﹔对尸体不敬﹔公开淫秽材料。
马格诺塔的档案照片。(加新社)
勒克莱尔说﹐马格诺塔的许多行为﹐在行凶前后的大部分行为﹐可归结为“精神失常”。
控方认为马格诺塔精神健全﹐但勒克莱尔持相反说法。
案情显示﹐马格诺塔保留林俊的棒球帽﹐控方认为那是某种战利品。控方又展示证据﹐用公寓保安录像证明﹐案发当晚被告有条不紊清理公寓。
勒克莱尔说﹐这些细节不算预谋证据﹐而是被告精神失常的副产品。辩方律师还列举例子﹐证明被告精神失常。例如﹐多年来﹐马格诺塔听见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的声音﹐或散布传闻﹐他与奸杀案同谋霍姆卡(Karla Homolka)有恋情。
检察官布锡莱勒(Louis Bouthillier)周四作结案陈词﹐他说该案有预谋﹐经过精心策划。
勒克莱尔请求陪审团员﹐在裁定案件时﹐以被告设身处地着想。
他告诉陪审团员﹕“精神错乱难以摆脱﹐你们应以马格诺塔先生的精神状况﹐设身处地着想。其他判罪有可能﹐但本人请求你们﹐宣告马格诺塔先生没有刑责。”
他说﹐陪审团应为5项控罪作出一样的裁决。
陪审团在40天审讯期听取66名证人的证词﹐在一半审讯时间内听取司法鉴证精神病医生的报告﹐专家对马格诺塔的病情和犯案时的精神状态﹐都有不同看法。
法官库尔诺耶(Justice Guy Cournoyer)周五给陪审团最后指引后﹐12名陪审议会退席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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