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裔华女潘珍妮花(Jennifer Pan)买凶杀母伤父案在主审法官波斯维尔(Cary Boswell)完成引导总结后,于10日进入陪审团商议阶段。潘珍妮花若被判一级谋杀及企图谋杀罪名不成立,将被无罪释放。
波斯维尔5日起开始对12名陪审团成员进行为期三天半的裁决引导,他指出,陪审团在考虑潘珍妮花是否罪成时,须根据潘珍妮花的证词及表现,还有其在案发前后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内容等控方证据,进行考虑。若在没有任何疑虑的情况下,肯定潘珍妮花参与了谋害双亲的计划,并有意让他人执行此计划,则潘珍妮花一级谋杀及企图谋杀罪名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潘珍妮花曾承认原先是想买凶杀自己,但随后已取消该计划,若陪审团相信这种说法,潘珍妮花将作为抢劫案中的“受害者”,被无罪释放。
另外,波斯维尔还表示,要决定其他被告一级谋杀罪是否成立,陪审团必须首先决定,他们是否在无任何怀疑的情况下,相信这是一个有计划的杀人案。若计划存在,接下来陪审团要对每一位被告进行单独考虑,看每一位被告是否参与并执行了计划。若以上说法都成立,则一级谋杀罪名就成立。
波斯维尔称,若陪审团讨论出的结果是该杀人计划不存在,接下来他们需要考虑的是被告之间是否曾达成抢劫协议,若被告明知抢劫会致他人死亡,则属二级谋杀;若被告不知有人会在抢劫过程中身亡,则被判过失杀人。
陪审团成员在讨论期间,将不得接听电话、看电视、听广播或看报纸等,直至判决结果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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