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登卖淫广告损收入 周刊誓抗令
联邦新娼妓法于周六生效﹐其中一项规定是禁止性服务广告﹐而至少一家加国主要独立报章明言﹐它将违抗此禁令。
与此同时﹐全国亦有超过60间组织与机构齐声呼吁﹐要求政府不落实并废止新娼妓法。
多伦多的《Now Magazine》﹐长期以来在周刊后页刊登性服务广告。该报编辑、行政总裁克莱因(Alice Klein)表示﹐他们不打算停止这种做法。
《Now》将违抗禁令续刊登性服务广告。
她说﹕“Now Magazine之所以接受性广告﹐是因为我们接受广告﹐这是支撑我们报纸营运的方式。我们一贯拒绝针对性工作与性工作者的歧视。
“我们致力于言论自由。我们并不认为﹐我们有权允许或不允许哪类广告商打广告。”
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推翻加拿大旧有的娼妓法﹐认定它剥夺性工作者安全与有保障环境的权利。
联邦政府随后引入C-36法案﹐规定购买性服务违法﹐出售则不。政府也通过该项法令﹐打击通过性交易获利者﹐包括刊登这些广告的媒介。
克莱因说﹐Now Magazine向律师寻求建议﹐该名律师是向最高法院提出宪法挑战的其中一人。
前娼妓、温哥华枢轴法律援助协会(Pivot Legal Aid Society)董事会成员博斯(Kerry Porth)说﹐温市已有性工作者报称﹐部分网络广告服务商﹐拒绝接受露骨的性服务广告。
与此同时﹐全国超过60间团体、机构﹐呼吁不执行并废止新法。
这些团体包括加拿大爱滋病协会(Canadian AIDS Society)、约翰霍华德协会(John Howard Society)等。它们希望新法被废止﹐加拿大性工作完全合法化﹐性工作者获得司法与劳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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