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10日驳回哈斯米(Stephan Hashemi)为其母亲在伊朗遇害事件在加拿大起诉伊朗政府的要求。由七位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以六比一作出的终审裁决说,根据加拿大法律,哈斯米无权在加国法院起诉伊朗政府。
可是,裁决书又说,只要国会修改相关法律,哈斯米便有权利在加国法院对伊朗政府提出民事诉讼。
哈斯米的母亲卡丝蜜(Zahra Kazemi)是从事新闻工作的伊朗裔加拿大人,2003年她因在德黑兰的一座监狱外拍摄囚犯的家属而被逮捕。据称她后来在狱中遭殴打和性侵,最终死于狱中。哈斯米为此想在加拿大控告伊朗政府,可是魁北克省高法院裁决,根据加拿大法律,卡丝蜜的遗属无权起诉伊朗政府。
魁省高等法院法官蒙格当时裁定,卡丝蜜所受的全部伤害都发生在伊朗,不是在加拿大,所以无法援用加拿大国家豁免法中的相关条款起诉伊朗政府。在最高法院维持魁省高等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后,哈斯米的辩护律师约翰逊感到很失望。但他仍对此案抱希望,并敦促加拿大国会修改国家豁免法,使加拿大人可在加国法院内起诉触犯法律的外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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