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卫生部从今春开始实施新大麻管理法令,指定执照公司供应大麻,病患需医生处方获得。虽然加拿大家庭医生学会(College of Family Physicians of Canada)已向会员发出药用大麻处方指引,仍有不少医生认为研究资料不足,对开处方存在担忧。
上周,加拿大家庭医生学会向3万名会员发出处方指引指出﹐没有研究证据表明大麻对下腰痛、纤维肌痛症(Fibromyalgia)患者有效﹐可以考虑对因多发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转移癌(metastatic cancer)、糖尿病神经炎(diabetic neuropathy)等病症引发的神经性疼痛的病患,在常规治疗无好转的情况下,使用药用大麻。
今年7月起开设一间针对药用大麻病患转介诊所(referral only)的医生史卡特(Danial Schecter)表示,诊所病人中有80%正在接受慢性痛症治疗 ,学会指引给予了不少的的建议,也有利于检查病患对大麻的药效反应和使用情况。
联邦卫生部从今年4月1日期实施新大麻管理法令,指定执照公司供应大麻,病患需医生处方获取。(CBC)
令他担忧的是,目前针对可获得药用大麻者的规定非常严格,而他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一些转介过来的病人所患的有非神经性疼痛,如肠胃失调,创伤后精神紧张性障碍,以及抗治疗性失眠和癫痫症等。
学会医生司空恩(Sharon Circone)指出,目前所掌握的(有关药用大麻效用的)科学数据还很少,从联邦卫生部获得的指引也非常有限。
风湿病医学会(Arthritis Society)亦希望能够进行更多相关研究,方便病人了解大麻疗法的风险与好处,同时便于医生参考并处方。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