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有研究发现,加国家庭平均支付的税款,多于用在食物、住宿和衣服的金额。
这项由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做的研究发现,在2013年,本国一般家庭平均收入是7万7381元,平均支付了3万2369元税款,占收入41.8%,而用在衣、食、住的总金额,占收入36.1%。数据跟52年前有很大分别。在1961年,家庭平均收入是大约5000元,有56.5%用在衣、食、住方面,支付的税款是1675元,占收入33.5%。
研究计算的总税款,是国民向联邦政府、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缴交的可见和隐藏税项,包括入息税、 薪酬税、医疗税、销售税、物业税、燃油税、汽车税、进口税、酒精税和烟草税。
菲沙研究所说,自1961年起,加国家庭平均支付的税款,飙升百份之1832,升幅最高,其次是住宿开支,攀升了百份之1375,至于衣服和食物的开支,就分别上升百份之620和百份之546。
菲沙研究所说,在向政府支付更多税款的情况下,本国的家庭有较少钱,可以用在日常生活需要、为教育和退休而储蓄,以及消减债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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