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12年的多伦多警方车祸纪录显示“悲喜交集”的情况:一方面﹐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意外呈现明显下降37%;但不专心驾驶(inattentive driving)﹐却向上猛升──12年增加了50%。
这段时期中﹐警方纪录了5.5万名涉及撞车的司机有“不专心驾驶”的问题。这些意外中﹐五分之一带来某种受伤﹐212宗造成重伤﹐另有12人死亡。
多伦多警队交通组警员斯提比(Clint Stibbe)表示﹐所谓“不专心驾驶”﹐是一个相当宽泛的类别。当然﹐手机之类的移动通讯肯定是涉及到的因素﹐还有人驾车吃东西﹐有人化妆﹐或者刮胡子等﹐总之是一切使得司机不能集中心思驾车的行为。
安省自从2010年2月以来﹐已经有一项“分心驾驶”(distracted driving)的罪名。该罪名适用于﹕开车时持手机讲电话﹐或者看屏幕。从那时以来已经有超过8.2万名多伦多司机被起诉﹐这个数字过去数年中是稳定的。
开车化妆属“不专心驾驶”但不是一项罪名。
不过﹐“不专心驾驶”还不是一项罪名﹐处理交通意外的警员可在纪录中这样加注﹐但不会向司机发告票。
麦马士打大学地理教授依纳库利斯(Niko yiannakoulias)认为﹐“不专心驾驶”情形的大幅度增加﹐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是人们驾车时不集中心思的情况的确增加﹐二是警员对该问题也愈来愈注意。
他表示﹐不集中心思的驾驶之所以增加﹐和人们发短信、看屏幕的行为这年来大增有关。
对于醉酒驾驶造成的意外从2001年到2012年下降37%这个事实﹐依纳库利斯认为﹐过去这些年来进行的反对醉酒驾驶﹐是一个至少部分成功的改变人们行为的运动。
虽然也还有人醉酒驾驶﹐但文化上已经起了某种变化﹐人们开始将醉酒驾驶视作一个禁区。
渥太华的交通问题专家威勒(Barry Wellar)希望﹐开车发短信之类的分心行为﹐最终也能够变得像醉驾那样臭名昭著﹐但不希望也要那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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