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今日(周四)重新提出“2014年儿童日托服务现代化法案”(Child Care Modernization Act, 2014),加强无牌日托服务的监察,同时增加日托服务的名额,帮助上班一族父母安心工作,减轻他们要兼顾子女的压力。
以上法案一经通过,除了加强省府对无牌日托服务的监察外,也能使到需要上班的父母多些日托的选择。此外,省府也可根据法例,即时关闭受托儿童身陷危险的日托中心。
动议的法案还包括以下连串措施:
* 授权省府,对违法的日托中心,每犯一次违规,可予发出最高10万元的行政罚款单。
* 将违反法例的最高罚款,在被告一经定罪后,从现时的2千元提高至25万元。
* 对于持牌、以住宅为提供服务的中心,增加其能接受日托儿童的名额,也就是从5个增加至6个。
* 澄清发牌的条件,列明哪些项目及活动可予豁免,包括由亲人、专门照顾婴孩的保姆、家庭保姆及露营场地所提供的托儿服务。
* 对于私人学校提供的日托服务,那些照顾超过5个4岁以下儿童的私立学校,将澄清必须履行的发牌规定。
* 修订教育法(Education Act),规定教育局在有足够需求的情况下,确保能够为6至12岁的儿童提供课前及课后的项目。
省府提出这条法案,是进一步改善省内托儿服务的监管,包括设立一个专门执行工作的队伍,调查针对无牌日托而作出的投诉,以及开发一个可以上网查阅的登记册,以便省民了解违法日托的资讯。
教育厅厅长单杜丝(Liz Sandals)说:“为人父母者,都希望知道在将子女交托到日托中心时,子女所处的环境是安全的、有助于他们成长的。如果他们的子女身陷险境,父母也期望省府能够干预改善。这条法案如果得到通过,有助于建立一个托儿系统,既有高素质、无缝的特性,同时能够满足家长与孩子的需要。”
省府自2003年以来,已将持牌的日托名额增逾10万个。省内现时共有5,050个持牌的日托中心,提供总达294,490个的日托名额,其中143,020个由学校提供。
省府自2012-13年起,定于4年内拨款3亿4600万元来稳定儿童日托服务系统,并予现代化。此外,省府自从2013年起将日托的拨款增加90%,以至每年增达10亿元。
由今年9月起,省府将为全省的4及5岁的儿童,提供全日制的幼儿园服务,受惠的儿童将达26.5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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