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国会四个空缺议席今天(30日)补选,亚省及安省各有两席次。这次补选让法院确定所有海外加拿大人都有权在联邦选举中投票,不受在海外的时间限制。
这宗确保了加拿大人投票权的案例,源于1993年国会修改了选举法,在海外居住5年或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没有联邦选举投票权。其后法案受到挑战,被指违反宪法。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班尼(Michael Penny)今年5月裁定,指出以5年期来画线,既无道理,也属违宪。
联邦政府其后上诉,由于补选投票在即,因此要求安省上诉庭先行「冻结」高院的裁决,不过安省上诉庭在补选前一周裁定,维持高院原讼庭的裁判,所有在海外的加国公民,若符选民资格都有联邦选举投票权。
加拿大政府提出的以5年画线的主要理由是,如果不限制长期在海外居住公民的投票权,对于在加国内居住,受加拿大法律约束的人来说并不公平,但法官班尼指这个论据没有说服力。
联邦司法部在上诉里认为,若在票数非常接近的选举中,海外公民的投票有可能起「一票定胜负」的作用,然而这些海外公民极有可能不符选民资格。不过上诉法官夏普(RobertSharpe )指这样的机会甚微。
统计显示,到目前为止只有31位海外加拿大人登记参加今天的补选投票,但这31人为大约在海居住的140万加国同胞,确立了可以有选举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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