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某知名中文网站,曾经看到一个新移民吐槽:她去superstore购物时,在停车场遇到一个讨钱的男子。在她明确表示拒绝后,男子还是强行追着后面乞讨,态度凶恶。最后她只得将购物推车里的1元硬币留给了乞讨者。事后,她上网感叹,温哥华的职业乞讨挺多的,强行讨钱让人害怕。
其实,上面这个例子中,乞讨者的行为属于非法。
应对盯着人强行要钱的乞丐的行为,大温素里市政府正在采取行动进行整治。城市电视(CTV)新闻于5月13日做了一个网上问卷调查,“你会给乞讨者钱吗?”在1110个投票者中,只有12%的人回答“会”,其他均回答“不会”。
如果一个乞讨者有以下几种行为,他或她就会被认为是在非法强行讨要:在公共汽车站、银行自动柜员机前,在厕所里,或他人坐在车里等待交通红绿灯时,尾随追讨;当路人行走在大街上,阻道讨要;被明确拒绝给钱后,做出猥亵的手势或谩骂;其他所有使得他人对自己的安全产生担心的过激乞讨行为,都违反了街道安全法(Safe Streets Act)。
当你遇到一名乞丐时,你可以快速地用余光一瞥或点下头。遭遇讨钱时,你不用停下脚步,可继续向目的地快速移动,边简短地说“对不起”;不要和乞讨者纠缠;不要去口袋里乱摸,然后试图找出点拒绝的借口;如果遇到一名强行讨要的乞丐,可拨打911,报告警察。
警官可以根据违法的程度,对强行乞讨者开出86元或115元的罚单。大温各ICBC的分支办公室可以代政府征收这些罚款。
朋友的店铺,在大白天,被陌生人闯入并顺走过电脑、手机、皮包。有时候,顺物者被人撞破,立刻摇身化为丐帮弟子。作为一个企业,可以在门口张贴“不许乞讨”(No panhandling)或“不会给乞丐钱”的标志(Do not give money to panhandlers),不鼓励顾客给乞讨者钱财;店家不散发钱或食物给乞丐,但可以为有需要者提供一些咨询,比如在哪里可以得到食物、住处和其他社会服务的信息。
如果你觉得需要帮助他人,可以通过社区内合法注册的慈善组织或机构,向这些团体捐款或做义工,来帮助无家可归人士或乞讨者,而不是直接给钱。
在北美的其他一些城市,也对强行乞讨是否违法做出了相类似的规定。比如,在日落之后和日出之前不得乞讨;在没有得到同意的情况下,乞讨者不可触及他人的身体;在公共交通设施的等车处、餐馆用餐区的过道、在距离自动柜员机20呎的范围内或进入银行、商用建筑物的入口乞讨;和另一个乞讨者结伴乞讨,以上情形都不被许可。
而以下这些行为不算强行乞讨:安静地站着、坐着、表演行为艺术或静默举牌要求捐赠帮助。救世军、肌肉萎缩症协会等慈善组织募捐、组织洗车等社区活动。
乞讨,在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来说,是一种无法根除的现象。
据说有些职业乞讨者体验下来,街头乞讨的收入远远超过打工的收入,与其辛辛苦苦地去打工,倒不如乞讨来得自由、来得轻松;还有些瘾君子,靠乞讨得到了钱,换取些酒精或毒品。
想真正帮助这些人,杜绝这种社会现象,除了靠政府部门加强立法执法外,市民们应该认清问题的关键,不仅仅简单地给些零钱帮助他们,而给无家可归者或乞讨者更多的关注与爱心,才能真正使他们考虑选择正当的工作,掌握一技之能,长远来看对他们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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