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研究显示,全国有大约220万人,因长期病患、身心残障、或年迈衰老等原因,接受家居护理照顾,佔15岁或以上人口的百分之8。
统计局根据2012年综合社会调查所得的数据,发现全国各地区的相关比例颇为一致,只有纽芬兰略高,约百分之9,亚省则较低,只有百分之5。
一如所料,所有在家接受照顾的人当中,年龄越高的组别,所佔比例越高。75岁或以上,佔超过4分之1,所需的护理照顾通常是与衰老有关,例如行动不便。而年龄最低的3个组别,即15至24岁、25至34岁、和35至44岁,各佔大约一成,年轻人接受家居照顾的原因多是精神疾病有关,例如忧郁症。
另外,整体上在家接受照顾的人,5成6是女性,部分原因是有较长预期寿命。
而提供照顾者绝大多数是亲戚朋友,帮助方式最普遍为交通接送、煮食和清洁、以及家居维修等,每星期一般提供大约7小时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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