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税务局已获法令﹐从许丹的物业和财务中讨回42万元款项。
魁北克省布罗萨(Brossard)女子许丹(Dan Xu﹐音译)去年被控经营妓寨、依赖娼妓为生﹐目前又被魁省税务局追讨42万元税款﹐那是妓寨应缴的税款。
魁省税务局指出﹐从2005年到2011年﹐许丹没有申报收入超过100万元。
税务局发言人劳里埃(Genevieve Laurier)说﹐许丹的收入来自非法活动﹐在满地可的圣罗兰(Saint-Laurent)经营妓寨。
劳里埃对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新闻》(News)说﹐收入就是收入﹐不管合法或非法活动﹐必须申报。她说﹕「税法不辨别这一点。」
劳里埃说﹐向贩毒者追讨非法所得﹐最常见﹐许丹一类案件比较少见。
许丹动用这笔未申报的收入﹐在布罗萨置业﹐补贴她女儿的满地可住宅。
魁省税务局已获法令﹐从许丹的物业和财务中讨回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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