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警政委员会已经已一致票数,通过警委会认为是更强硬的政策,规管具争议的警员街上截查市民措施。
新规例限制警员何时可以在街上截查市民和记录他们的个人资料,警员也必须知会被截停的人,他们不是被拘捕,可以随时离开。警员也必须向被截停的人发出通告,解释对方被截停的原因,以及被警员记录了什么资料。
根据新政策,警员不可以因为市民的种族、性别或年龄而决定进行截查。警员除非参与一项调查行动,或试图防止谋些罪案发生,否则不可以截查市民。另外,警员过去可以收集市民个人资讯,然后将资料储存在内部资讯库,不过,新政策禁止有关做法。
警委会会在10月检讨这些新改动。
一个名为“黑人行动防卫委员会”(Black Action Defense Committee)的组织,在2月时向安省人权法庭提出集体投诉,指出警方截查市民的做法,涉及种族貌相(racial profiling),被投诉的包括警委会和警察总长布莱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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