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林港一位女士今年3月下旬在高贵林市一间家具公司以现金1400元购买一套床具,但家具公司直至送货日的三天前,才致电告知工厂已不生产她预订的型号床具,家具店本来同意退款,但至今已过退款期一周,仍然是既无货,又无退款,令这位消费者气愤不已。
遭拖欠退款的消费者Christine对本报表示,多次致电皆找不到家具店主管,令她感到不满。卑诗商誉局(BBB)回应指被投诉的公司,已有14次被投诉纪录,商誉评分为最低一级的F级,BBB并呼吁市民避免以现金购物。
Christine付了1400元买?具,订单小字为退货条款。
Christine和丈夫移民本地已有9年。她说,她常以现金在本地购物,从来未遭遇如此既无货,又退不到钱的情况。她本来认为加拿大商家重视信誉,因此对以现金付款非常放心,没想到发生此事。
Christine出示该家具公司的销售订单,订单上载明,所购买的是一组特定型号的金属床组,送货日期是4月5日。但家具公司在4月2日致电通知,她欲购买的型号床组不再生产,并建议她改买其他型号。
由于当初Christine曾考虑其他型号,均不合意,因此她告诉销售员,无法接受其他型号,希望公司退款,销售人员也向公司主管汇报。
Christine说,后来改与该公司的主管直接交涉退钱事宜,在4月7日的电话中,对方说因为无法为她订购所选购的型号,所以她可在4月11日得到全额退款。
而到了4月10日,Christine为确定是否可以如期拿到退款,再致电该主管,但这次对方告诉她:“我已将你给的现金存到银行帐户,必须等其他顾客付钱,我才有钱付给你”,并承诺会在11日致电Christine,告知何时可以去取钱。后来Christine未再接到该公司人员打来的电话,她曾以电话及电邮催促,均得不到对方回应。
Christine说,合约当中有一段,“如果卖方无法提供货物,则相当于商品价格的金额应该退还给购买一方”,她在寻求其他消费问题的专家建议后,已对该公司发出电邮,告知他们若再不依承诺退钱,将会考虑以其他途径,保护自己权益。
本报曾就退款事宜在17日及18日两天,分别致电该家具店,欲采访负责此事的主管,但均被告知主管不在,亦一直未获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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