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狗巴士砍头案﹐1个精神科医生建议给杀人犯李伟光(Vince Li)更大自由。
李伟光的精神科医生克雷默(Dr Stephen Kremer)向刑事法检讨委员会建议﹐李伟光可自由行动﹐在日间到缅尼托巴省塞尔克(Selkirk)﹐不需人陪同。克雷默又说﹐李伟光应迁出塞尔科克精神病院(Selkirk Mental Health Centre)的上锁病房﹐入住不上锁病房。
李伟光在2008年杀害灰狗同车乘客麦克莱恩(Tim McLean)﹐法庭裁定他不必承担刑事责任﹐此后一直在精神病院拘押。案发时﹐李伟光患上精神分裂症﹐但未有确诊。他说他听到声音﹐有人叫他杀害身旁的陌生人麦克莱恩。刑事法检讨委员会每年开会﹐检讨李伟光的禁令。他最初在上锁病房监禁﹐每天24小时。
克雷默说﹐李伟光没有在医院使用暴力﹐已没有精神分裂症﹑没有幻觉﹐有很好的进展,而医生们的最终目标是李伟光融入社会。
麦克莱恩的母亲迪德利(Carol DeDelley)反对﹐给李伟光更大自由度。她说﹐李伟光应该终身监禁﹐因为人们不能保证﹐他会经常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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